消防以前屬於軍隊,現在改制轉隸後屬於行政編制單位,也就是說原來的消防現役人員整體轉變為公務員,但又不同於普通公務員。
專職消防隊的職責
承擔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消防知識。
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建立消防檢查檔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消防標誌。
掌握責任區域內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建立相應的消防業務資料檔案。
制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部位的事故處置和滅火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指導和培訓誌願消防隊。
撲滅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定期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消防工作。
其他需要履行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