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流分類
主要包括繪畫、雕塑、工藝、建築、書法、篆刻、設計、新媒體、攝影。每壹類又可以根據表現的主題和使用的主題分為若幹個小類。
3.解釋的藝術占據壹定的平面或空間,具有可視性的藝術稱為藝術,包括繪畫、雕塑、設計、建築四大類。藝術壹般指繪畫、雕塑、工藝美術或建築藝術,在空間中展開,在人的視覺中表現和展示。歐洲在17世紀開始使用這個名稱時,泛指繪畫、雕塑、文學、音樂等具有美學意義的事物。
我希望它能被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