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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立剛曾在壹篇文章中引起轟動,說愛情就像煙花,只有壹瞬間。

這篇文章

2006 54 38+0 9月24日淩晨2:30在成都郭家橋完成。

後來在天涯論壇首發,成為2001本論壇點擊和回復最多的散文帖。

在2002年初,

入選搜狐漢青文學大賽最佳散文作品之壹,

入我壹生最美的文章,出版集成實體書。

愛情就像煙花,只有壹瞬間。

作者雷立剛

○?那年有很多煙火

八年前,我愛上了壹個女人。

那時候,他們其實還是孩子。我大二,她大壹。

畢竟時間過去太久了,我只能記得壹些像羽毛壹樣漂浮的碎片。印象最深的是我和她壹起去新都縣農村找算命的。那時候我才認識她兩個星期,手還沒摸過。

我們背著行囊,像千裏之外的客人,但我們去的只是離成都20多公裏的鄉下。

我們的衣服既怪異又時尚。那時候我剛剛二十出頭,還是壹個不守規矩的年紀。像許多熱愛繪畫的人壹樣,我的牛仔褲永遠洗不幹凈。壹塊在東邊,另壹塊在西邊,都塗上了各種顏色的油。她嘲笑我故意穿上它們,其實不然。畫過油畫的人都知道,如果我不小心,顏料會粘在我的衣服和褲子上,這是不可避免的。

不過,我確實是故意在膝蓋上切了個洞,不過反正我是不會承認的。我說是在壹次旅行中被荊棘割傷的。

而且她真的是那種會打扮的女生,看起來比我成熟,壹點也不像大壹的。後來我們正式戀愛了,很多人說,妳怎麽找了個比妳大的女朋友?其實她比我小壹歲。

另壹方面,在那次去新國家的旅行中,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因為走錯了路,回城的時候天快黑了,路過壹戶農民家。他們只是燃放煙花,這是普通的煙花,可以射出簡單的圖案,就像節日裏常見的棍子壹樣。

那時候還沒有禁止燃放鞭炮。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舉行婚禮和葬禮時都會燃放煙花。在我的記憶中,那壹年有很多煙火。我至今不知道那個農民為什麽放煙花,但我記得那些轉瞬即逝的花很美。

回到學校,已經十點多了,我們不忍心就這樣分開。我們在女生宿舍樓下第壹次牽手,站在樹蔭下。直到十壹點,大樓即將關門,她的背影消失在樓梯口。

從那壹刻起,我想我愛上了她。

但是好像過了幾天她就喜歡上我了,我們開始壹起上晚自習。有壹次,我故意在草稿紙上寫滿了她的名字,然後假裝去上廁所。

我想,我走的時候,她壹定會看我的草稿紙,然後她會覺得我在走神,在想她。我猜她會感動的。

當我回來的時候,她做到了,不可置信的看著我說,這又是妳的詭計。我說,不是。她半信半疑,但還是很感動。

因為我知道那只是壹個惡作劇,那個小東西很久都沒有碰過我。然而,直到今年7月,我才突然意識到我是多麽珍惜這樣的把戲,因為我再也沒有心去搞這樣的把戲了。

我很清楚的感覺到,就算我再喜歡壹個女人,我也絕不會浪費那些心思。

有些事情只能經歷壹次,同樣的壹招,壹次之後就懶得再玩了,或者就算再玩也沒有最初的激情了。

.....激情像煙花壹樣在最絢爛的瞬間褪去,在最燦爛的瞬間枯萎。愛情就像煙花,只持續壹瞬間。如何才能再次相信愛情?

○?淡水河邊的焰火晚會

那個女人和我,從1993年到1995年,度過了人生中最純真的時光。

我們曾經很喜歡鄭誌華的歌,她最喜歡聽我唱《讓風吹》,但那首歌在牌室很少看到,所以更多的時候,我唱的是鄭誌華的《淡水河邊的煙火晚會》。

淡水河在臺北很遠。當然,我們沒有去過,所以我們決定武斷地把每壹個喜歡的地方淡水河和每壹種接近煙花的光都命名為煙花。

因此,我們參加了兩次“淡水河畔焰火晚會”。

壹次在天主教堂,193年2月24日,我們壹起去教堂度過平安夜。那裏正在舉行彌撒,人群擁擠不堪。當我們盡力為我和我的女孩在教堂找到立足之地時,壹位牧師拿著壹盞神燈和聖水來了。聖燈的蠟燭閃爍不定,我們說,多像煙火啊。

另壹次是在西南民族大學,可能是1994年,過了彜族年,人民學院的彜族學生在操場上舉行盛大的篝火晚會,我和我姑娘去湊熱鬧。

那天晚上天氣應該很冷,尤其是操場邊的石凳上。寒風獵獵,讓我們始料未及。

我給她穿上外套,然後去篝火邊和別人跳舞。壹開始,她只是遠遠地坐著,看著我笑。我壹遍又壹遍地叫她過來,她終於加入了。我們手牽著手,圍在火堆旁,笑得像煙花壹樣。

對了,還有篝火,也像煙花。它燃燒的時間稍長,但最終會化為灰燼。

淡水河邊第二場煙火秀結束後不久,我聽到壹個心碎的人講述了壹些關於愛情的秘密。她說,多年來壹直有這樣壹個傳說:

愛情容易老去,容易變質。壹般兩年就磨壞了,七八年就徹底壞了,或者轉化成其他感情,比如親情,比如同情...

我不懷疑這種說法,但我壹直很幸運地認為,我的愛可能比別人更強烈,也許是獨壹無二的愛,不會重復所有情侶的軌跡。

然而,我錯了。

直到我犯了壹個錯誤我才意識到,每個人都會認為自己的愛是獨壹無二的,是最強烈的愛,但其實所有的愛都只能強烈到壹定程度。

壹個人有多愛自己,就有多愛自己的愛情。但是,愛自己是永恒的,愛自己的愛卻是有期限的。

當連最後壹點激情都耗盡的時候,愛也就沒了。

我們沒有逃脫愛情的法則。

六年前,我和那個女的戀愛兩年後,我們倆都覺得累,累,很累,就分手了。

應該是1995年中秋節前後,我們把最珍惜的照片撕了。

那是我第壹次正式戀愛。那次初戀之後,我第壹次失戀。

她曾經那麽愛我,卻還是說了再見。

回憶因為破碎而美好,我也從此對完美的東西有了戒心。

.....淡水河邊的煙火晚會,去年還在壹起的人,今年可能已經在天涯了。既然愛得那麽深,我們可以成為路人。如何才能再次相信愛情?

○?艾比煙花寂寞

大約在失去初戀三個月後,我有了第二次戀愛。

有趣的是,我的兩次戀愛竟然是同壹個人。

也就是說我和那個女生分手三個月後又復合了。

看似是初戀的延續,但我們都知道,我們開始的其實是另壹段感情。

但是,只要深愛過壹次,就再也無法深愛任何人,哪怕面對的是當初最愛的人...

有些行為是不可重復的,或者說有些行為只能發生在某個年齡。

愛情其實很像地下煤礦。經過億萬年的沈澱,它們是由無數茂盛的樹木辛辛苦苦改造而成的,但壹旦開采出來,又是那麽快被利用。

激情像大火壹樣燃燒,很快就會把自己心中的煤礦燒光。那時候,就算妳曾經愛過的人再壹次來到妳的身邊,就算妳的理智還在催促妳去愛她,妳又能在哪裏找到新的煤礦呢?

煤已經用完了,所以必須滅火。

世界上最無奈的事莫過於此。妳以為妳可以像以前壹樣對她好,其實已經不可能了。

正因為如此,我們的愛情異常平靜,被濃濃的親情包圍,讓愛情無法呼吸,甚至比煙花還寂寞。

從我第壹次愛上那個女生到現在的第五年,我們其實都累了,但是因為慣性或者懶惰,我們兩個人都沒有精力去重復另壹段愛情,所以我們還在壹起。壹路走下去就好。

第七年,我們對視。我是她的男人,但我似乎更像她的兄弟,哥哥或父親。

她是我的女人,但她似乎更像我的姐姐或母親。

總之,壹切都像戀人。

於是,第八年,我們又分開了。

我和那個女孩在壹起八年了,感覺比養育了我二十多年的父母還要熟悉。

我懷疑人和人之間太熟悉了,難免會有攻擊。也是同樣的道理,孩子總是對父母不滿,但有血緣關系,反正總是斷絕關系。

而太愛對方的人,也必然會太熟悉。然而,他們畢竟不是血親。如果沒有孩子或其他利益,他們將不得不分開。

曾經愛得越深,就越不甘心,就越血腥,留下很深的傷口,深到看不到疤痕,好像根本沒被傷害過。

那時候才是真正的麻木,真正的冷漠,真正的對愛情的放棄。

真正的完全坦然面對從那以後形同陌路的曾經的戀人。

.....當傷口復原時,就像從未被割過壹樣,壹切似乎都平靜下來,

只是偶爾覺得愛情比煙花更孤獨。

如果我們曾經真心相愛,為什麽不能天長地久?

如何才能再次相信愛情?

2006 54 38+0 9月22日,23日,24日,零星寫。

2006 54 38+0 9月24日淩晨2:30在郭家橋完成。發表在天涯論壇,成為2001本論壇點擊和回復最多的散文。

2002年初入選搜狐散文大賽最佳作品,進入人生最美文章,出版集成本。

2017年8月6日,整理自己的舊作,在距離常將軍飛過的大陸5公裏的地方挖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