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846),唐代著名詩人,名樂天,晚居香山,在香山出家為俗人。也是官宦太子,小傅,後人稱他為白傅。原籍太原,後遷居下浜(今陜西渭南東北)。唐元和十年(815)被貶江州司馬,歷時四年。
白居易年輕時家境貧寒,對社會生活和人民疾苦有更多的接觸和了解。德宗貞元十六年(799),考中進士。十八年,在吏部提舉科考試中,考上第壹名,被授予省校秘書。元和二年(807年)十壹月,授翰林學士。次年五月,我祭奠左氏,送走他。他立足於世界的指導思想是儒家的“達則速,善則天下,窮則善之。”此時,他為民請命,以“達目的,為天下好”的政府態度奮勇抗爭。他曾提出“尊賢以明吏治,薄稅以收民生,止戰以使蘇民困”等主張。為了反對宦官“喊冤”掌握兵權,他甚至當面指責唐憲宗的錯誤,引起了皇帝的憤怒。幸好有姜立(監軍禦史,敢言,尤其是宦官霸道)把他從罪中解救出來。從元和到五年的三年諫官生涯,白居易在黑暗勢力的壓力下,為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而奮勇鬥爭,也是他創作的黃金時期。他最有戰鬥性的諷刺詩《濟民病》(九書同元)就是在這個時候寫的。其中《新樂府》、《秦中吟》等詩五十首,鋒芒畢露,如弓弩射向黑暗勢力,令“權貴變色”、“掌權者心碎”、“身居軍職者咬牙切齒”(同上,元和八年,任左善贊博士。這是壹個不能過問朝政,不能陪伴班都王子的閑臣。這不符合他的願望。他曾在給沈李的詩中表達不滿:“壹種官位冷,不如高睡。”至元十年宰相吳,被我平陸使李石道刺死。他氣得先寫了“請緊急抓賊,為國恥報仇”。當時的權貴們以越權為由,將他貶為江州刺史,更有國士王亞奏其“罪不適宜治郡”,並授江州司馬謚號。
白居易被貶旬陽後,政治上逐漸消極,開始融合儒家的“樂天知命”、道家的“知足和諧”、佛教的出世思想作為自己的精神寄托和“明哲保身”的法寶。近年來,他常春遊托林寺,秋遊潯陽樓,或遊陶淵明舊居,或觀石門澗瀑布,或登香爐峰,或聽愛情寺鳥鳴,或乘風破浪晚歸李鵬湖,留下了100多首詩。其中,豫園和琵琶邢最為著名。《琵琶行》表達了被壹個被拋棄的歌手形象降格的感覺,發出了“我倆都不幸福——天荒地老,我們相見。我們理解。熟人有什麽關系?”!詩中有兩個人物:壹個是浪跡江湖的長江藝妓,壹個是失勢的詩人本人。他們的社會地位不同,但對封建社會的黑暗和不公有著相同的感受。在潯陽江頭,琵琶聲,他們的悲憤形成了壹首悲歌,唱出了他們的不幸,傾訴了社會的不公。從對被壓迫被蹂躪的弱小女性的同情,揭示了封建社會對人才和崇高理想的打擊和迫害。聚義出江州不久,有人在潯陽江頭建亭,曰“琵琶亭”,以詩命名,以作紀念。白居易於元和十三年冬離開江州,赴四川任中州(今忠縣)刺史。元和十四年冬,穆宗即位,召回長安,拜元外郎從司門,第二年出家為大夫,懂得使事。他賭宦官擅政,朋黨相爭,壹般朝臣,各有各的攀附,不願卷入漩渦,要求外任,先後任杭州、蘇州刺史。武宗會昌二年(842),隨刑部尚書入仕(退休)。晚年隱居洛陽香山,成為香山居士。他用詩和酒唱佛。大中元年(846年)卒,享年七十五歲,被贈為尚書右仆。江州人為其立祠。
在文學創作上,白居易積極倡導新樂府運動,主張“文章要及時寫,詩要為物寫”,強調繼承《詩經》傳統,“雅俗共賞”和杜甫現實主義的寫作手法,反對沒有任何其他寄托的“戲雪做花草”的作品。《與元稹書》是他的詩學綱領,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做出了重要貢獻。早期的諷諭詩是他倡導用詩“審時度勢”、“釋放人情”的實踐,其中不少是同情當代人苦難、揭露統治者腐朽殘暴的作品。但到了後期,尤其是晚年,大量閑適詩和感傷詩取代了早期的諷喻詩,他的詩也失去了戰鬥性和光彩。他的詩很受歡迎,據說老女人也能聽懂。他和元稹有著密切的友誼,被稱為“白元”。《白樂天常青集》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