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主那裏領受了我所傳給妳們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壹夜,我拿起餅來,祝謝了,然後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妳們擘開的。做這件事來紀念我。飯後,我也端起杯子說,這杯是我血液裏的新約。每當妳喝酒的時候這樣做,為了記住我。妳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宣告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所以,凡吃主的餅,喝主的杯的,就是犯了主的血。壹個人應該審視自己,然後吃這面包,喝這杯。因為人若吃喝,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哥林多前書11: 23-29)
每壹次領聖餐,我們都會閱讀《哥林多前書》11的經文,從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時的門徒是服從耶穌關於領聖餐的命令的。如果我們今天接受了耶穌基督,那麽我們就應該繼承教會傳下來的耶穌基督的教導。這是耶穌的教導,也是教會的傳統。我們應該保持聖餐是很自然的。耶穌吩咐我們“應該這樣做”,也有更豐富更深刻的精神意義。
首先,它表明了主耶穌的死亡。指示也是壹種聲明。我們宣告耶穌真的死了,真的復活了。我們借此機會宣布,當我們分享聖餐時,我們將看到牧羊人掰壹整塊餅,就像耶穌的身體真的碎了壹樣。耶穌的死是真實的。每當我們領受聖餐的時候,我們都可以大膽地宣告,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而死,使我們不再受罪的懲罰,得到釋放。沒有人能再指責我們,也沒有人能譴責我們,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死。聖餐宣告了對罪惡的寬恕。
第二,記得主。這是感恩的標誌和行動。紀念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受的苦難,為我們的死亡所受的救恩,為我們的復活所受的新生命。最值得註意的是,我們極其容易受到軟弱、懷疑和不信任的傷害,我們常常因為世界的誘惑和我們的貪婪而忘記上帝的恩典。壹旦我們過著舒適的生活,就很容易忘記神的恩典,甚至不知不覺地陷入罪中。所以,每當我們領聖體的時候,都要重溫耶穌賜給我們的恩典,提醒我們要感恩,要因感恩而服事周圍的人。因此,聖餐也被稱為感恩祭或感恩儀式。有些基督徒容易誤解,以為每次領聖餐,這段時間的罪就會被赦免;如果妳壹次沒領聖餐,這段時間的罪就不會被赦免。接受聖餐並不是罪的赦免。聖餐是外在的象征,是為人類的軟弱而設立的。讓我們通過這個外在的儀式看到我們的罪已經被赦免了。聖餐是內在寬恕的外在象征。
第三,盟約的標誌。主稱他流在十字架上的血為立約的記號。聖經分為舊約和新約,可見聖約是主線。聖經中有許多聖約,如亞當之約、挪亞之約和摩西之約。在摩西的契約中,血是契約的記號。每當我們領受聖餐時,這餅和杯就是我們與神立約的證據。雖然真正的標記在裏面,但是外面的標記——蛋糕和杯子——也很重要。我們也立了壹個契約來獲得新的生活。主耶穌用自己的血為我們立了新約,也與信靠他的人立了新約,使我們不但罪得赦免,也能分享耶穌基督復活的新生命,成為神的兒女。
第四,精神滋養。聖餐對精神生活的成長是必要的。耶穌曾經說過,“吃他肉喝他血的人,就永遠住在他裏面”。物質生活需要食物,精神生活也需要滋養。“面包”是生命的面包,“杯”是祝福的意思。但也有上帝的忿怒之杯,就像耶穌喝的“杯”(馬太。2: 2).
第五,信徒溝通團結的見證。那餅是壹個,不是許多,使我們能在基督裏有交通,互相幫助。我們是不同的人,我們可以稱彼此為兄弟姐妹,因為耶穌基督在這面包裏顯現。每當我們收到面包和杯子的時候,就意味著我們有了父親,有了兄弟姐妹,我們應該有壹種溝通和接納的關系。早期的教會,不僅僅是掰餅,更是互相交集,互相接納。不管我們有多少人,那個蛋糕應該是壹個;不管我們有多少人,我們都在基督裏。我們通過聖餐宣告,神的兒女應該合壹,在基督裏成為壹體。不僅僅是某個教會,而是世界上所有的教會。所以,如果我們心中有仇恨,就應該先和別人和好,再去接受它。
第六,希望的表現。每當我們領受聖餐時,我們也向世人宣告,我們盼望將來在天上與主分享盛宴。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因為我們是壹群充滿希望的人,我們會在天堂遇見耶穌,壹起分享天堂的盛宴。什麽樣的人可以領聖體?第壹,只有相信基督並決心效法基督的人才能領受聖餐。聖餐是成為基督徒和繼續過基督徒生活的標誌。但我們無法完全知道別人是否符合上述條件,所以我們通常會要求受洗的人接受。如果我們不相信,不知道這個面包是什麽,就不要接受它。其次,只有分辨主的身體,檢視自己的人,才能領受聖體,聖體主要是針對屬於神的人。吃喝不僅僅是時間的問題。我們應該審視基督裏所有的關系,與神的關系,與人的關系。我們的行為表現出對對方的愛了嗎,還是還存在嫉妒糾紛?若是這樣,我們不但得了主的身體,也得罪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