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嚴謹、求實、負責的態度壹直受到領導們的好評。在審理壹個案件時,壹個同鄉試圖賄賂周春梅,但被周春梅拒絕了。這位同鄉最終殺死了周春梅,警方立即逮捕了兇手,但此案仍有許多細節值得人們關註。
首先,兇手告訴44歲的周春梅,他不僅是他的同鄉,還是他的同學。作為湖南高院第壹庭副庭長的在審理向案時,曾希望對自己寬大處理,但沒有這樣做,於是向於65438年6月+10月12日上午將堵在車庫內,並用利器刺頭部、面部,致其當場死亡。
而這個項的脾氣本來就很暴躁。他曾在壹家公司工作,但對副總裁非常不滿,於是將副總裁打成輕傷。項也因此丟了工作,但他不但沒有知錯就改,還把公司副總告上了法庭。但很明顯壹審敗訴,二審敗訴,於是想到了通過非法手段打贏官司。
但是在被周春梅拒絕後,我開始知道周春梅的家庭住址。而且我打算應聘那個小區的保潔員。似乎從壹開始就準備殺死周春梅。也許在他看來,他沒有贏是因為周春梅沒有幫助自己,他把憤怒從副總統發泄到了周春梅身上。
而周春梅有壹個可愛的女兒,曾經在朋友圈發了壹張自己和女兒的合照,可見壹家人很幸福。但是現在這個女兒可能會變成壹個沒有媽媽的孩子。所以項會更加被人怨恨。畢竟破壞了壹個完美的家庭。
而且,從經手的案件中可以看出,錯不在她,而在項。周春梅辦案非常嚴謹,從未出現過壹起錯案,因此經常獲得各種獎項。在向案中,她也是秉公執法,不偏袒任何壹方。她殺死項只是因為她壹意孤行,認為壹切對自己都是不合理的,而軟弱的自然成了他犯罪的目標。
但法律永遠是主持正義的,項壹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懲惡揚善是這些法律工作者受人尊敬的角色,對他們造成的傷害必然會遭到人們的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