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和17世紀之交,歌劇誕生於意大利佛羅倫薩。它的誕生是歐洲文藝復興運動的結果。因其深刻的藝術表現,受到宮廷和帝國貴族的喜愛,也有了很大的發展。自17世紀初以來,歌劇創作就成了作曲家們的愛好。歌劇是壹種融合了各種元素的藝術形式,程式化的演唱方式深深地體現在其中。構成歌劇的重要藝術元素包括朗誦、詠嘆調、合唱和二重唱等。在處理歌劇詠嘆調時,劇中的環境和位置要由演唱者充分把握和理解,並與其他詠嘆調相銜接,這樣才能形成壹部完整的歌劇。任何唱段或角色都是歌劇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它們相互聯系形成壹個整體。歌劇中的詠嘆調旋律優美,壹般篇幅較大,富有戲劇性和表現力,充分體現了劇中壹個角色的形象和內心多層次的情感變化。唱詠嘆調時要註意:聲像要垂直,準確把握“背口”的演唱感受演唱要點可以概括為四個字:寬、厚、豎、亮。演唱歌劇時,要全身心地投入到角色中去,通過表演和演唱來極富表現力地詮釋整部作品,這樣才能使演唱氣勢磅礴,真摯動人。
二、藝術歌曲的發展及演唱特點
藝術歌曲興起於19世紀的奧地利和德國。舒伯特是藝術歌曲創作的關鍵人物之壹。他從古典音樂和各種民歌中學習了豐富的歌曲創作技法,並與文學相結合,寫出了大量經典的藝術歌曲。抒情性是藝術歌曲的主要特征,藝術歌曲是壹個小的聲樂體裁。以獨奏的形式表演和演唱是其主要特點,具有室內樂的性質。它是由詩歌、聲樂、旋律和相對獨立的器樂組成的有機整體,也是文學與音樂、人聲與器樂高度結合的藝術形式。從形態結構上看,主要由詩歌、音樂、伴奏等多種元素構成,容易反映人的內心世界和情感,貼近生活,結構短小,在思想內容上容易被聽眾把握和理解。藝術歌曲在演唱時,不追求音量的宏大,而是要細膩優美,所以需要非常柔和的音色。關鍵在於表達歌曲的意境和人物的內心感受。藝術歌曲缺乏戲劇性的沖突和情節,體現了壹種普遍的、抽象的、容易產生的演唱風格,重視含蓄,擅長女人味。從伴奏的角度來看,藝術歌曲通常由鋼琴伴奏,鋼琴與音樂作品的旋律相輔相成、相融,與歌曲的旋律共同承擔著音樂作品的表達。
第三,歌劇詠嘆調與藝術歌曲在演唱上的差異。
(1)語音狀態。歌劇詠嘆調的發聲非常強烈,富有戲劇性,以飽滿而強烈的氣息為支撐,喉嚨充分張開,咽壁始終處於最大限度站立的狀態,演唱時氣息的柱狀感特別強烈。其特點是胸部有大量詠嘆調,聲音寬而粗,病竈主要在上背部。唱歌時,全身參與歌唱,采用整個* * *聲。但演唱藝術歌曲時,往往采用明亮的音色,以混聲、半功能為特點。歌唱的氣息很有彈性,支撐著柔和的唱腔,隱藏在歌聲中。每個聲區在演唱時都有胸音,但由於其聲音抒情柔和,在聽覺上並不十分突出。唱歌時喉壁始終處於穩定的張開狀態,唱歌的內口完全張開,聲音焦點的位置在中前方,唱歌時聲音的線條清晰而理性。
(2)體積。由於歌劇詠嘆調充滿了戲劇性,演唱者往往需要用非常宏大的音量和富有戲劇性的聲音來傳達自己的感情,所以壹個強有力的聲音是演唱詠嘆調的必要條件。而藝術歌曲則截然不同。大多有鋼琴伴奏,音量不需要太寬,沒有顯著變化,這是由它們抒情的特點決定的。
(3)聲音表現。由於歌劇詠嘆調中人物之間存在著不同而復雜的關系,演唱者要根據角色把握人物內心和情感的變化,充分為劇情服務。而藝術歌曲多采用詩人的詩詞。因此,要想表現出詩歌安靜浪漫的特點,就要通過輕聲演唱,在高音區逐漸增減來控制聲音。演唱時也需要不同的音色來體現作品,才能準確刻畫人物和微妙的心理變化。因此,清晰的吐字,多樣的音色,細致的音準,在藝術歌曲演唱時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4)音色。歌劇詠嘆調需要認真把握人物的特點和變化,選擇相對音色,表現戲劇特征,表現人物需要表現的音色。但藝術歌曲需要表達細膩的情感,演唱時必須使用不同的音色和語調,所以壹切都要在演唱的過程中掌控。即使是短小精悍的藝術歌曲,也要有準確的音色來表達歌曲的內涵,充分給人以歌曲的畫面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