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贍養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美德之壹,實際上也應該是人類社會的道德義務。告誡後人,活著壹定要孝敬父母,報答父母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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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詩人在大恩大德的情況下,無法供養父母、報答父母,所以怨天尤人,怨天尤人,怨他無常,奪走父母的生命,導致“我”想要報答父母!
最後兩章的第三層來自第四章的最後兩句,表達的是不幸。前兩句中,詩人在看到的險峻的南山和聽到的呼嘯的風聲中跳躍,營造出壹種艱苦蒼涼的氣氛,象征著父母雙亡的巨大痛苦和淒涼,也外化了詩人的悲涼心情。入聲四個字重疊:兇、發、法、伏,加重悲痛,讀起來像抽泣。最後兩句是無奈的委屈。
賦與筆的交替使用是這首詩的壹大特色。三種表現手法運用靈活,前後呼應,抒情跌宕,往復往復,傳達孤苦伶仃的哀愁,可謂珠落玉盤,行雲流水,藝術感染力極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