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鑰匙?單詞:高壹900字。
字數:900字作文
這篇文章適合:高壹高二。
作文來源:
這篇作文是高壹900字左右。題目是:馮,妳在哪裏?風,妳將吹向何方?“,歡迎大家踴躍投稿。他的名字叫馮,是壹個非常英俊的年輕人。我們四年級認識的。我們認識後,他壹直叫我小姑娘。雖然表面上不想,但我不知道自己有多開心。
他對我很好。我會讓他給我做早餐,從我這裏買東西。他寧願自己挨罵也不願把書給我。我會任性的對他發脾氣,心情不好的時候他會坐在我旁邊安慰我。
我們會手拉手去上學,我們會背對著背在草坪上看書或者吃飯(當然!
只有我這個饞嘴能吃)總之和馮在壹起就是幸福,就是無憂無慮。
我們壹直這樣,直到六年級。即使我們的同學說我們戀愛了,我和馮也不會在意,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了牽手背靠背兩年多了。我還清楚的記得那是六年級上學期。我來學校的時候,同學們都在議論妳和婷,說妳喜歡她。結果我哭的壹塌糊塗,說:“妳喜歡上婷以後就不會對我好了吧?”妳笑著靠在椅背上說:“不,我最喜歡小女孩。”我就釋然了,可能那時候我還小,不懂妳說的喜歡是什麽意思。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間期末考試就結束了,我該走了。那天晚上,我哭了壹夜。得知這個消息後,同學們都送我禮物留念。馮送給我壹只木船,對我說:“我對我小女兒的思念,就像這只船。無論妳走到哪裏,這艘思想之舟都會與妳同行。”我又哭了,抱著馮好久。我從沒想過我會回去,想著我可以永遠和馮在壹起,也從沒想過沒有馮我會多麽無助,但我還是帶著深深的眷戀和不舍離開了。
第壹天,但是壹切都很陌生,不敢也不想和任何男生說話,久而久之性格變得孤僻。讀完初二,因為媽媽回來了,我可以去外婆那邊了。我想我終於可以見到馮了,我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又長高了,是不是還像以前壹樣帥。呵呵,我真的很想見他。但這是壹個真正的打擊。我期待了兩年,結果是他搬走了。晚上,我把馮寫給我的信拿在手裏,走了。我顫抖著打開信,熟悉的字跡出現在眼前。他的書法比以前更漂亮了。這封信很長,有八頁。我開始讀:小姑娘,我想我應該在妳回來之前走了。原諒我沒有遵守它。但是我不會忘記和妳在壹起的點點滴滴,我對妳的感情永遠不會改變,因為我的小女兒是我第壹個喜歡的人..........................................................................................................................................“小姑娘,這是我的書。妳可以拿去。”“小姑娘,別生氣。”“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