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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劇的形成,簡述壹下。

關於粵劇的產生和形成,眾說紛紜。但壹般認為粵劇在明朝中期開始萌芽,孕育於地方階級。據史料記載,早在明代嘉靖至萬歷年間,佛山、廣州等地就建立了瓊花會館。經過不斷發展,益陽戲、昆曲與廣東流行的南音、龍舟、木魚、樂府、鹹水歌等民間曲調和廣東器樂相結合。直到清末民初,逐漸演變成南北結合、中外聲樂,用廣州話演唱,從而形成了具有鮮明嶺南特色的地方劇種——粵劇。粵劇區別於外省劇種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不僅屬於中國寫意戲劇的範疇,而且具有輕快流暢、新穎多變的個性,享有“南方紅豆”的美譽[3]。

佛山是粵劇的發源地。粵劇又稱大劇或廣東大劇,起源於南戲,明代嘉靖年間開始在兩廣出現。是揉合合唱、誦經、樂手音樂、舞臺服裝、抽象形式等的表演藝術。最初表演的語言是中原音韻,也稱為歌劇院普通話。到了清末,文化人為了宣傳革命,把演唱語言改為粵語,讓廣州人更容易理解。粵劇被列入2006年5月20日公布的第壹批51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粵劇流行於廣東、廣西、臺灣省、香港和澳門。粵劇在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古巴和中南美洲等廣東華僑聚居的地區演出。粵劇是中國南方的壹大劇種,融合了明清以來流入廣東的昆山、梆子等劇種,吸收了珠三角的民間音樂。梆子(京劇叫西皮)和黃兒是主要的劇種。

粵劇又稱“大戲”或“廣東大戲”,是中國南方的壹大劇種,融合了明清以來流入廣東的海鹽、益陽、昆山、梆子等劇種,並吸收了珠三角的民間音樂。流行於廣東、廣西、臺灣省、香港、澳門。粵劇在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古巴和中南美洲等廣東華僑聚居的地區演出。粵劇被列入2006年5月20日公布的第壹批51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9年6月2日,10,粵港澳聯合申報粵劇成功成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

粵劇起源於南戲,明朝嘉靖年間開始在兩廣出現。是揉合合唱、樂手演奏音樂、舞臺服裝、抽象形式等的表演藝術。

瓊花會館是粵劇中最早的戲樓會館。但是什麽時候早到了,沒有正史可以證明,也沒有文物可以證明。總的來說,是引用麥寫的《粵劇簡史》,裏面說:“雍正繼位時,北京著名女演員張五號撒開了手……逃到廣東,住在佛山鎮大吉圍……給紅船子弟送京劇昆曲,改變了組織,擴大了規模。成立瓊花會。”後人多認為瓊花會館建於雍正年間,粵劇地方班的組織始於檀壽武。郭沫若同誌在贈送給廣東粵劇團的《七律》中也說:“從前有壹個著名的歌唱家,站著五只手,在佛山鎮上辦了壹個劇團。”事實上,這大大縮短了粵劇地方班的歷史,瓊花會館在雍正時期[1]還沒有成立。

佛山瓊花會館建於明中葉,是最早的粵劇行業組織。至今仍有“無八和,先吉祥慶,後瓊花”的說法。到了明代,佛山民間表演活動興盛,地方戲班相繼出現。嘉靖年間(1522 ~ 1566)建立了戲班子會館,位於佛山大吉圍,又稱瓊花宮,用於排練和教授當地戲班子藝人。在會館涉水頭附近立石碑,刻上“瓊花涉水”四個字。夷陵落在水上的戲箱裏,乘船到處演出。瓊花會館作為粵劇的行會,有著嚴格的管理制度。會館內有神和、趙賀、清河、福和、新和、永和、德和、普和等八個會館,分別掌管各自的教眾。瓊花會館的出現,說明佛山已經成為當時粵劇發展的中心[1]。

粵劇的名稱雖然只出現在清朝光緒年間,但其起源可以追溯到400多年前的明朝中葉。地方階級多了,才能建立瓊花會館。瓊花會館的出現也是地方階級繁榮的歷史必然。因此,他們之間的關系相當密切。研究瓊花會館,缺乏文物證明,不妨從粵劇地方班[1]入手。

到了明代,南方劇種益陽戲在廣東流行起來,昆班、徽劇和江西、湘劇團也經常在廣東演出。受外國影響,廣東人也學會了演戲,然後形成了以當地人為主體的戲班,過渡到以當地人為整體的戲班。為了區分兩者,前者稱為“外江班”,後者稱為“地方班”。在清道光時,楊先生認為:“粵樂系分為兩類:外江類和地方類”。“壹般外地班接近徽州班,本地班接近西班。情況大不相同。”盡管如此,在地方階級建立初期(明朝),地方階級與外江階級的區別主要是指階級由本地人組成,而不是聲腔的區別。狹義上是指地方藝人組成的專業戲班;廣義上還可以包括農民和手工藝人在季節性演出活動中組成的臨時演出團體[1]。

廣東人(本地人)是什麽時候開始參加戲劇表演的?郭炳珍先生在《古今談粵劇》壹文中認為,它最早是明代歸有光所作,記載了明代十六年給衛派的壹道聖旨,內有“崇賢為仆,子不可枉送”的內容“不可編唱淫歌,奏歷代帝王,謗古今,違者必究”。郭炳珍先生認為,這是廣東最早的戲劇表演記錄,並認為可以通過告訴民眾明代鄭德時期有當地人參與戲劇表演來反證,即400多年前廣東就有戲劇表演。這無疑是壹個超前的發現,但我們在佛山石灣的《太原霍氏族譜》中發現了壹個比以上更超前的反證。也就是說,在鄭德和成化兩個皇帝時期,佛山本地人參與了戲劇表演。族譜有如下記載:“壹年風光,元宵節,三月三裝飾,五月五龍舟,七月七演戲,世俗,難禁革。.....3月3日,裝飾品,愛管閑事,租衣服的人,借首飾的人,或者被雨淋濕,或者造成損壞,都沒用,賠償也沒用。.....七月七日行動,大家閨秀的孩子應該不會知道吧。雖然妳跟別人學唱學看,是晚輩,但是妳失去了大意...未來的後代將遵循我的指示。”霍七祖翁的這壹段,寫於明代成化十七年(即公元1481年),應該比十六年早四十年(在《論古今粵劇》壹文中,誤稱公元1512年,其實應該是公元1521年)。而且從族譜上可以說,早在公元1481年,也就是500多年前,佛山人就已經參加戲劇表演了[1]。

建國前30年,粵劇基本分為“省港班”和“越山班”(或稱“農村班”)兩大派系。“國王的兒子”李是世界戲劇史上唯壹壹個由藝術家成為農民起義領袖的人。粵劇“八和聲會館”首任團長鄺新華,既是“同治中興”的代表人物,又是著名的文武元老。他曾演出《蘇武牧羊》、《太白何帆》、《李米陳清》等著名劇目。清末民初,群星璀璨,著名女演員輩出,如李菊、小李湘、蕭聰、周玲麗、李雪芳等,均享譽海內外。千裏馬被譽為“花旦之王”,而李雪芳則被康有為譽為“南雪北梅”,與梅蘭芳並提。20世紀30年代,在粵劇史上,被稱為“學馬爭英雄”的時代。薛覺先接近京劇風格,表演技巧全面,被戲稱為“全能老人”。然而,馬史憑借其出色的未成年人角色,以及其代表作包括《胡不歸》等四部悲劇,獲得了小醜獎。他在壹部以“孤獨冷種”(守財奴)為主角的群像劇中,揭露封建富裕資本家的醜惡,頗有莫裏哀的風格。不僅在粵港澳東南亞,在美國也有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