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對這段話的解釋是;信耶穌的人是滿的,好像信耶穌的人是有限的。當信耶穌的人數滿了,日子就滿了,主的日子就來到了。這種理解正是括號裏的句子所說的。直到外邦人的數目滿了。真正的意義應該是;許多信耶穌的人會被加為外邦人。增加的人數滿足了,剩下的人就是得救的人。“雖然以色列人和大海上的沙子壹樣多,但救回來的只是剩下的。”其余的作為外邦人加入。聖經中的以色列人應該包括信耶穌的人。如果不包括信耶穌的人,我們只承認今天生活在以色列的以色列人(猶太人)。他們仍然生活在法律的時代,不在耶穌的恩典中。其實信耶穌的都是基督的人,地位都是以色列人。他們真的是在模仿基督,而那些背負基督十字架的人,在身份上就是“猶太人”。所以,聖經在地位上是“猶太人”的。希望我們能成為合格的以色列人(也許不是猶太人),永遠不要被加為外邦人。
教會的精英和領袖不會喜歡這種聲音,它會很像耶穌當年說的“妳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我們轉移了“那站在聖地,被可惡毀滅的人”的立場。也從《聖經》中學到壹句話;有耳朵的人應該聽。
目前對外邦人的定義過於寬泛,大家把所有不信耶穌的人都包括在“外邦人”之內,其實是不準確的。最早提到外國是在創世紀35: 2。那是雅各從哈蘭回到迦南,剛剛安頓下來的日子。上帝對雅各說:“妳們要除掉妳們中間的外邦神。”這個外來的神是從哈蘭帶過來的,最早的人離開了我的耳朵,去了哈蘭。他拉、亞伯蘭、羅得等人跟隨亞伯蘭的兄弟,知道他的兄弟拿鶴也來到哈蘭,生了幾個兒子。其中彼土利和彼土利生了利百加,後來成了以撒的妻子;彼土利又生了拉班,是利百加的兄弟,雅各和以掃的叔叔。雅各後來娶了拉班的兩個女兒利亞和拉結。亞伯拉罕堅持要他的兒子以撒去哈蘭迎娶他哥哥的女兒,它的意義在於離開我的耳朵,也就是離開這個世界,遵循上帝指明的道路,但有些人從來沒有真正走下去。當時雖然有壹部分人住在迦南,但他們並不是上帝喜歡的人,因為他們不認識上帝,而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他的兒子佩特拉和他的孫子拉班已經認識了上帝,也就是他們已經忘記了上帝。如果妳不知道,妳不能忘記,所以,外邦人,外邦神,都是從創世紀第35章開始的。
地段;忘記神,遠離神的羅得,成了外邦人,因為他認識神,也跟從亞伯拉罕。他不僅離開了我的耳朵,還離開了哈蘭,進入了迦南。他只是“漸漸地”因為所愛而離開了神,忘記了神,成了外族人,也就是他的後裔成了摩押和亞們族。此外,由肉體生的依市瑪耳和他的兄弟也在外族人中間,即米甸家族。以掃也成了外國人。他是第壹個出生的(我們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但他應該為他人服務。但是,他吃了雅各布的紅豆湯,說明他是被伺候的,不是被伺候的。紅豆湯本身不能成為以掃與生俱來的權利,他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和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結果,這違背了父神的旨意。以色列和猶大分別被擄的時候,有的人融進了當地的神,服事了他們,有的人沒有及時回來,都成了外族人。那些沒有融入流亡並及時返回的人被稱為猶太人。他們會鄙視遠離耶路撒冷的加利利地區。但神要成就這地,說“西布倫和拿弗他利之地被人藐視,最後這沿海之路,約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之地”稱他們為外邦人。(這是看輕人,所以有兩種外邦人;壹種是在體驗上遠離上帝,成為壹個外國人;第二,有些人在立場上被鄙視,把他們推到外國人的位置上。)太十和太五。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對他們說∶「不要走外邦人的道路;不要進入撒馬利亞城;從這段經文來看,外邦人是撒瑪利亞人,撒瑪利亞從以色列分裂為猶大(南方)和以色列(北方)。天意是;雖然它是壹個獨立的國家,但沒有承諾再建壹座寺廟。因為他又建了壹座廟,成了外國人。”不走洋人的路”就是不能走另建寺廟(教堂)的路。任何帶有人自己意義的建築,都是在走外國人的路。從神留給我們的,從啟示的光,我們可以認識到,外邦人有“經歷中的外邦人”和“地域中的外邦人”。約瑟、他的妻子馬利亞和所有被耶穌呼召的門徒,都被認為是該地區外國的代表。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了榮耀。耶穌不出生在伯利恒或耶路撒冷的原因是為了實現上帝預定的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