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是慢性病,很多患者需要長期服藥才能控制病情復發。例如,精神分裂癥患者即使在首次發病後癥狀完全消失,也建議連續服用抗精神病藥物2-3年。這不是因為醫生要賣藥賺錢,而是堅持服藥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精神分裂癥的復發率。事實上,相比較而言,大多數抗精神病藥物相對便宜。除了少數特藥和進口藥,其他國產仿制藥經過幾輪國家談判已經非常實惠。比如利培酮(索樂)60片/盒的價格只在7.6元,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可以說降了十幾倍。所以大部分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用藥量大概是每個月幾百元,精神科慢性病完全可以解決用藥負擔。
相比較而言,抑郁癥、雙相情感障礙等疾病的藥物可能更貴,尤其是根據個體差異。有些患者需要長期維持治療劑量,藥費可能會漲到1000元左右,但壹般病情緩解後,治療劑量會降到維持劑量,藥費也會相應降低。再加上精神病醫保門診的慢性病,大部分家庭還是能正常負擔的。
關於精神病醫保門診慢性病的資格問題,壹般是精神分裂癥、抑郁癥、雙相情感障礙等患者。需要長期服藥和慢性治療的人在首次醫療診斷壹年後向相關醫療保險部門提出申請。當然也要證明患者確實是慢性吸毒。怎麽才能證明呢?最好保留最近壹年每張處方的收據或者門診病歷,足以證明患者壹直在堅持服藥和門診治療。
當然,如果妳說的是商業保險,確實有壹些商業保險報銷門診治療的診費和藥費,但是精神疾病是壹種慢性病。據我所知,好像很少有商業保險報銷慢性病的治療費。即使有,妳需要支付的金額可能會讓妳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