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定義
1,心理學上對“情緒”的定義。
心理學將情緒定義為“人類對客觀現實反映的壹種特殊形式,是人們對客觀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的態度的體驗。”
2.“情感”定義的轉換。
從這個心理學定義可以知道,情緒是壹種主觀體驗、態度或反映。它屬於主觀意識的範疇,而不屬於客觀存在的範疇。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任何主觀意識都是客觀存在的反映,情感是壹種特殊的主觀意識,必然對應著某種特殊的客觀存在。問題的關鍵在於能否找到這種特殊的客觀存在。
主要內涵
情緒是人的內心感受、思想和行為的綜合心理和生理狀態,是對外界刺激的心理反應和附帶的生理反應。如:喜、怒、悲、喜等。情緒是個人的主觀體驗和感受,往往與心情、氣質、性格、氣質有關。
感官是思維的概念,是壹種感覺,情感是壹種依賴。觀念的相互依存就是情感。情緒是壹系列主觀認知體驗的總稱,是由各種感覺、思想和行為產生的心理和生理狀態。最常見、最流行的情緒是喜悅、憤怒、悲傷、驚訝、恐懼、愛等。,而且還有嫉妒、羞恥、羞恥、驕傲等壹些微妙的情緒。情緒往往與情緒、性格、脾氣、目的等因素相互作用,也受激素和神經遞質的影響。無論積極還是消極的情緒,人們都會被激勵去行動。雖然有些由情緒引發的行為看似沒想到,但其實意識是產生情緒的重要壹環。生活在這個五彩繽紛的世界裏的人,有世俗的欲望,有悲歡離合,有千變萬化的感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