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語言中,名詞可以分為專有名詞、普通名詞和集合名詞。另壹種分類方法是將名詞分為“具體名詞”和“抽象名詞”。
前者是指某些有實體的東西(如貓、床、金字塔等。);後者指抽象的東西(如自由、正義等。)如感受、看法、觀念。兩者區別不是很明顯,相互滲透的情況很多。
名詞的分類:
代表事物:例如,樹,月餅
代表人物:例如:作家、教師
表達時間:比如:黑夜,春節。
指示地點:例如:學校、城市
指示方向:例如,在上面,在東方
抽象名詞:例如:職業、道德
概念名詞:比如數學,物理,力,能量,群論,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