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
繁體字,又稱繁體字,在歐美被稱為繁體字。壹般指漢字簡化運動中被簡化字取代的漢字,有時也指漢字簡化運動之前的整個漢字楷書和隸書書寫體系。繁體字已有近3000年的歷史。直到1956,都是全球華人普遍使用的標準漢字。
繁體字,即小篆演變為隸書(其後為楷書、行書、草書等)後產生的漢字書寫體系。),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壹直到20世紀都是各地華人通用的中文書寫規範。從1950年代開始,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在繁體字的基礎上進行簡化,形成了壹種新的中文書寫規範,即簡體中文。
簡體中文主要由1950以後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引進的繼承字和簡化字組成。目前,簡體中文主要用於中國大陸和東南亞地區(如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繁體中文主要用於中國臺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在中國歷史上,從古代到西漢,官方標準字體與現代繁體字之間存在顯著差異。直到東漢盛行的隸書出現在秦朝,才更接近現代的繁體字。與民間自發使用的各種簡化字相比,朝廷通過編纂“字書”而頒布的規範漢字具有官方權威。
但秦以後各朝代使用的玉璽和各級官印,仍然使用篆書。中國大陸在1956年開始制定和實施簡化字。從那以後,簡化字成了中國大陸的標準漢字。繁體字是相對於簡體字而言的繁體字。
1935年8月,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壹批簡化字名錄,收錄了324個流行的俗字、古文字和草書字。然而,由於爭議,第壹個簡化字名單在次年2月被撤回。《簡化字第壹表》的兩種解釋如下:“簡化字是筆畫簡單的簡化字,容易辨認和書寫。與常規漢字不同,簡體字可以取代繁體字。本表所列簡化字包括常用字、古文字和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