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為名字不太好聽,我們通常稱之為養老保障。
養老保險又稱生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內身故,或者保險期間屆滿後繼續生存,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壽保險。
舉個通俗的例子,小吳給自己買了壹份養老保險,保障他70歲。如果他在70歲之前有合同中所列的風險,保險公司會給他壹筆保險費;如果小吳平安健康地過了70歲,保險公司會給他壹筆錢養老,然後合同就解除了。
這是養老保險。說白了,他有事賠錢,沒事養老。
無論被保險人發生什麽事情,保險期間到來的時間就是被保險人拿回保險金的時間。
壹般來說,投保人將自己的資金存放在保險公司,在保險期間不能取回,但到了保險期間可以領取。
所以養老保障具有儲蓄和給付的特性,出了事可以獲得賠償,等到到期沒事再還本金。
壹句話,可以概括為:養老保障是壹種兼顧生存和死亡保障的保險。
兩份保險在約定期限內都有身故保障,如果到期後被保險人還活著,可以獲得生存保險金。但這種保險壹般不單獨銷售,而是以組合保險的形式銷售。常見的形式壹般是兩份全險+人身險(其中壹份)。
是不是經常聽到“出了問題就賠錢,保費安全到期就退”的說法?這種說法讓人覺得所有的好處都是我們的,但是這個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美好的事情呢?
雙保險實際上有兩個致命的缺點:
1.壹旦出險,就不能返現了。
雙保險的保費會比壹般保險的保費高。如果買的是兩全保險和人身保險的組合保險,應該會得到兩份保障,但是好像只能在兩份保障中選擇壹份,也就是說壹旦出險,兩全保險的合同就終止了。為了能夠返現,我們直接沒錢。
2.?低保險覆蓋率
“兩全險”雖然保費很高,但保額很低,與其高保費形成反差。我們買的兩全險的保額比純保障型保險產品低很多。如果期間我們得了重疾,那麽保額也就十幾到二十萬,光是治療費用都不夠,更別說生病期間我們生活費的零碎開銷了。
壹般來說,兩全保險並不適合所有人購買。保險公司利用兩全保險開發退貨險,滿足很多人的“退貨欲”。
但是,退錢的成本是有代價的。我們是願意付出更高的代價來換取還錢的結果,還是以更低的代價獲得更大的保障,關系到金錢、財產、家庭健康,還是需要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