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體字又稱“比提”、“或體”、“說文解字”,稱為“崇文”,是指讀音和意義相同,但書寫方法不同的漢字。變體可分為“完全變體”(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相同)和“部分變體”(僅在某些情況下)。有時候,異體字和官方使用的字體,各地不壹樣,甚至完全相反。例如,“足夠”在中國大陸是“足夠”的變體,但在臺灣省卻正好相反。目錄[hidden] 1例2正俗字3漢字字4看5外部鏈接[編輯]例以下是壹些異體字的例子(有些瀏覽器看不出區別):古古胡胡羌仙回裏夜[編輯]正俗字在中國,繁體字分為正俗字,也叫正體字和俗體字。正字法更符合造詞初衷,是字書的接受者;俗字是人們為了書寫方便而保存或改變筆畫而形成的,但現在很多俗字被接受為標準的書寫方法(甚至在使用繁體字的地區,如中國、香港和臺灣省),而原本被視為正字法的字則被稱為本字。這些以不同方式書寫的單詞通常被視為變體之壹。正字法本來是蚊子教育的常用詞,就是把日韓漢字壹起吃了才能編輯。有些詞在漢語中完全是變體,在日語中有其他用途,所以這些詞在日語中被視為另壹種不同的詞,而不是變體。比如中文裏是笑的變體,日文裏是“綻放”的意思;“果”是壹個常見的中文單詞,在日語中是“糖果、零食”的意思,這兩個詞都被列入了日本常用漢字列表。有些書寫風格在漢語中已不再使用,但在日韓文字中仍保留著:日文、韓文、漢字、直、真、實、逆、反、汙【編輯】見字體簡化、繁體字、漢字、正體字、通假字、第壹批異體字、日韓統壹表意文字【編輯】外鏈異體字、中華民國教育部修訂異體字詞典摘自《zh。* * *.標題= % E5 % BC % 82% E4 % BD % 93% E5 % AD % 97 & amp;Variant=zh-"頁面分類:* *清理|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