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坐國內航班時:手提行李總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每件物品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如果超過數量、重量或體積限制,航空公司將要求檢查行李。
乘坐國際航班時:壹般手提行李總重量不超過7kg,每件行李體積不超過20× 40× 55cm(三邊之和不超過115cm)。美加航線的乘客只能隨身攜帶壹件手提行李。
二、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為40×60×100厘米。每位旅客免費行李限額(包括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帶成人或兒童的頭等艙旅客40公斤,公務艙旅客30公斤,經濟艙旅客20公斤。持嬰兒票的乘客沒有免費行李限額。
1.禁止隨身攜帶但有條件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
酒精飲料不允許隨身攜帶,作為行李托運有以下限制:
1,標識全面清晰並置於零售包裝中,每個容器容積不得超過5L;
2.酒精體積百分比小於等於24%時,托運數量不受限制;
3.酒精體積百分比大於24%且小於等於70%時,每位旅客托運量不得超過5L。
二、禁止作為行李托運和攜帶有限制條件的物品:
充電寶和鋰電池禁止作為行李托運,隨身攜帶時需要做以下限制(電動輪椅車使用的鋰電池另有規定):
1,標識全面清晰,額定能量小於等於100 wh;;
2.額定能量大於100Wh且小於等於160Wh時,須經航空公司批準,每人限帶兩件。
3.航空旅行期間嬰兒必需的液態乳制品和航空旅行期間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後方可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