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巴比倫時期,以7天為壹周。這種歷法是根據月亮的周期劃分的。壹個月大概有28到29天,按照月相可以分為四個七天周期,新月到半月七天,半月到滿月七天,滿月到半月,半月到新月,等等。
歷史淵源
周作為壹個時間段起源於巴比倫。世界範圍內的壹周七天制度最早是由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制定的,他於321年3月7日正式宣布七天為壹周,這壹制度壹直沿用至今。在中國,明末清初基督教在中國傳播的時候,周逐漸被人所知。民國規定使用公歷後,星期逐漸流行起來。
周在中國被稱為七曜。在中國的夏商周時期,七曜指的是太陽、月亮、五大行星等七大主星,是當時天文星象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的七obsidians並不是作為時間單位開始的。在西方,古巴比倫人首先使用七天作為壹周的時間單位。後來,猶太人把它傳到了古埃及,又從古埃及傳到了羅馬。公元3世紀後,廣泛傳播到歐洲各國。伊斯蘭教和基督教都有以周為單位的宗教崇拜活動,所以在很多方言中,“崇拜”逐漸有了“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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