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ategy,英語叫Strategy,德語叫Strategie。據說這來源於希臘語“commander”,意思是指揮軍隊。還有壹種說法是源於希臘語“trick”。的確,來自東方的不朽戰略理論孫子,就是從“兵者也奸詐”這句話開始闡述他的戰略理論的。總之,戰略這個詞恐怕可以說是主導戰爭的壹個“有分量”的詞了。
最近好像有人隨意誤用了這個詞。從企業的經營策略、盈利策略,到打麻將的制勝策略,無處不在。我認為戰爭術語不應該和壹般術語混為壹談,但必須嚴格區分,因為戰爭與和平各有本質,又在兩者之間。應該有明確的界限。只有這樣,才有助於正確清晰地把握戰爭與和平的真諦。
那麽,如何解釋現代的“戰略”?
所謂戰略,被認為是有遠見地實施戰爭計劃,大規模使用軍事力量,以達到戰爭和軍事行動目的的政策和策略。
但是,戰略有更深遠的意義。
它不僅與已經打過的戰爭有關,而且從更高的立場上可以分為“國家戰略”和“軍事戰略”。
首先是“國家戰略”。為了實現國家的目標,我們在發展和運用國家軍事力量時,無論是平時還是戰時,都應該同時發展和運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的力量。為此而采取的政策和戰略被稱為“國家戰略”。
但國家戰略既然是戰略,本質上就必然涉及尋求國家的擴張,發展壯大支撐這種擴張的軍事力量,這大概就是現實情況。
同時,在國家戰略中,最重要的是“軍事戰略”。說白了就是通過使用軍事力量或者以武力為後盾,用軍事力量來執行國家對外政策的政策和策略。
簡而言之,需要清楚地認識到,所謂的戰略,在任何情況下,都是與使用軍事力量聯系在壹起的。
上述國家戰略和軍事戰略,可以稱為“廣義”戰略。上面提到的策略可以稱為“狹義”策略。
我們在軍事上使用的“戰略”壹詞,就是這種狹義的戰略,即“構想、計劃、準備和指揮作戰的原則和策略,壹般來說,是高於戰術的概念,是指導和運用戰術的。”
說得更明白些,指揮壹切“戰鬥”或戰場的是“戰略”,指揮壹個“戰場”或戰鬥的是“戰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