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有各種各樣的定義。“宗教”在百度百科中的概念是:“人類以超人的力量賦予神秘的力量或現象以意義,將其視為絕對理想的主體,產生敬畏、神聖、依賴、避難、尊重的思想,進而進行祭祀、祈禱、崇拜等儀式,將戒律、信條列為日常生活的規範,以期安身立命,發展完善的人格。”這個總結是全面的,由三部分組成:超驗物的建構、禮拜者的信仰、契合信仰的自我調節。——除了他信仰的對象不是超驗的,而是源於世俗,屬於世俗的“王道”理想之外,其他壹切都符合儒家思想。此外,宗教信仰的立足點是信徒的個人追隨,信徒擁有自己信仰對象的超驗“力量”以保證其目的“達成”。儒家理想的實現取決於信徒的努力能否被外界接受。信徒自律,非信徒不認可,達不到目的。——這樣壹個思想,儒家的“儒教”和宗教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這樣,相對於宗教,“教派”的用詞就不同於常識和壹般理論。在科學文明基本等於真理的現代,常識/通論具有極大的權威性,宗法制的話語自然落在邊緣。然而在古代,人類的理性才剛剛萌芽,幾乎對壹切都是敞開的。壹個占主導地位的教育體系,植根於民俗,展現新世界,引用經典為自己正名,能不發揮宗教作用嗎?孔子說“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能否最終成就“外王”的政治現實,並不影響其追隨者以“內聖”自律的三觀。
因此,我們大致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儒學”是壹種帶有某種宗教功能的啟蒙。值得註意的是,其深厚的自然倫理積澱,使其對追隨者的規範作用不輸甚至超過人類歷史上各大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