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國地名羅馬字母的拼寫,國家早就規定采用漢語拼音作為統壹標準,並於1977年被第三屆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采納為國際標準。1987年,國家有關部門再次發文,要求地名標誌上地名的專名、通名壹律用漢語拼音字母拼寫,不得使用“韋德體”等舊拼寫,也不得用英文等外文翻譯書寫。1999年,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城鄉地名標誌》GB,強制要求地名標誌上的地名必須用漢語拼音拼寫。
韋德體最初是作為壹些外國駐華使館人員學習漢語的註音工具,後來隨著英語的廣泛傳播而流傳開來,成為英語音譯中國人名、地名、事物的壹大拼法。它的影響是相當大的,但它的語言技術還相當不完善。比如不同的聲母采用同壹個符號,使用許多附加符號來區分發音,而在排版印刷中往往有意無意地省略符號,造成大量音節混淆。如“周”“醜”“鄧”“騰”“戴”“泰”。漢語拼音是漢語羅馬字符的語言學上的發音音譯系統。漢語拼音後來成為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使用的中文音譯標準。因此,地名的拼寫,無論是專名還是通名,都必須堅持漢語拼音的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