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語言有十種詞類,分別是名詞、代詞、形容詞、數詞、動詞、副詞、後置、助詞、連詞、感嘆詞。前六類為實詞,其中名詞、代詞中的人稱代詞為數、格、屬等語法範疇,動詞主要有祈使、陳述、副詞、助動詞等語法形式,副詞沒有統壹的語法標誌。另外四類屬於虛詞,只是和實詞結合起來表達語法意義。土族語言的語序是主語-賓語或補語-謂語,定語和狀語都在被修飾成分之前。
土語有兩種方言:互助方言和民和方言。土族語言的語音系統主要包括元音和輔音。元音包括單元音和復元音;輔音還有單音節和復輔音,復輔音除了少數,只出現在單詞的開頭。土族語言雖然有元音和諧,但壹般只存在於詞幹中。1979年,土族設計了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文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