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文物?
文物曾經是禮樂法律體系的總稱。《左傳·桓公二年》記載“福德,儉適,登降,文物紀,言;百官在,百官畏,不敢改紀。”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主編的《現代漢語詞典》中,文物被稱為“文化發展史上歷史遺留下來的有價值的東西,如建築物、銘文、工具、武器、生活用具和各種藝術品”,《辭海》對文物的解釋是:“遺留在社會上或埋藏在地下的歷史文物壹般包括:(1)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和重要人物有關的具有紀念意義和歷史價值的建築物、遺址、紀念碑;(二)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和洞穴。(三)各時代有價值的藝術品和工藝美術品,(四)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革命文獻和古籍資料;(5)反映各時代社會制度、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