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利益這個有價值的概念需要具體分析:當壹個人說他的利益是什麽的時候,他其實是在做壹個價值選擇,而不僅僅是陳述壹個公認的事實;當人們說什麽是公共利益或基本利益時,他們實際上是在肯定壹種價值體系或正義體系。脫離價值結構的利益根本不存在。凡是主張純粹利益、無爭議利益、無條件代表利益、人人認可的理性自利、抽象最大化利益的人,背後都有特殊利益,需要我們警惕。妳要明白我的利益是什麽,妳就要明白我的價值選擇是什麽,我想要的正義體系是什麽。因為,有什麽樣的司法制度,就有什麽樣的基本利益分配。有了自由選擇權,就有了選擇個人利益(乃至司法體系)的機會。最重要的是信息和表達的自由,因為沒有這些自由,就無法說出我的需求是什麽,也無法與社會溝通,了解我的需求是什麽。有什麽好處可以談?因此可以說,人類的根本利益是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以及尊重他人平等權利和社會秩序的義務。只有在多元自由和基本正義的制度下,自我利益才能實現。自由是保護所有個人和社會利益的根本利益。
然而,即便如此,利益也不能等同於價值理想。在約定的用法中,“利益”有“目前實現的權益”的內涵。例如,在韋氏詞典中,利益有幾個基本定義:在某物中的權利、所有權或法定份額,指合法權益;關心或受影響的狀態。關於優勢或福祉,這裏指的是優勢或福祉。從這個角度來說,利益確實有立即實現或遭受利益的意義。但它包含壹些前提,如:什麽是利益?福利的必要條件是什麽?可能的後果是什麽?這些都是價值選擇。所以可以說,利益是壹種價值選擇,但不代表價值選擇(不是所有的價值選擇都是利益);利益確實有眼前利益的含義,但利益需要解釋,而這種解釋是壹種價值選擇;並不是所有的好處都是好處。這些細微的差別可以用例子來說明。比如我選擇莫紮特的音樂而不是流行歌曲,這也是壹種價值選擇,但不是利益,因為不涉及也不影響任何人的利益或權利。但是,如果我選擇信仰壹種宗教,這種宗教現在是被迫害的,這就涉及到嚴重的利益問題。同樣,如果我喜歡莫紮特,但我再怎麽努力也買不起唱片,而社會上有很多人可以輕松享受音樂,這就涉及到利益問題,因為這影響到我的福利。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福利或福利都是福利。比如年輕,美貌,聰明也是壹種福氣,但不是好處,因為是天生的,既不是人為的後果,也不是社會的權利,沒什麽好爭取的。從這裏的分析,我們得出了利益的三個必要條件:第壹,價值選擇;第二,從中受益;第三,社會權利。如果我需要壹種抗病疫苗使之成為我的興趣,我需要:第壹,我相信科學,心甘情願地接受疫苗,這是壹種價值選擇;二是註射後確實抗病,有利;第三,我必須能夠享受到這種註射(負擔得起),這是壹種社會權利。如果我根本不相信任何壹種鳥疫苗,堅決拒絕註射,而當局強迫我註射,給我壹針,像綁匪壹樣硬,雖然我真的對疾病有抵抗力,我沒有被感染,但給我帶來精神傷害和人格侮辱,不會是我的利益,因為那不是我的價值選擇。(這裏可以對比壹下本文第二段的疫苗的例子。那個例子說明我已經相信了科學,選擇了疫苗A,疫苗B等於疫苗A,所以也是我的興趣所在。)
在日常生活中,人的正常理性能夠理解和判斷自己的利益是什麽。連孩子都知道誰對他/她好,不識字的農民知道什麽民意代表對她/他好。但是,壹旦涉及到利益的本質、前提和後果,利益永遠是壹個可以討論的問題。只要人類的價值選擇不統壹,利益就是曖昧的,現代多元社會恰恰是壹個價值觀多元化的體系。否則不足以保障人們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基本權利。此外,對利益的理解不僅取決於價值取向,還受到知識和視野的限制。隨著壹個人或壹個社會在經歷中成長,眼界的開闊,對利益的理解也會逐漸加深。原來對利益的短視理解,可能會被對利益的長遠而深刻的理解所取代。比如壹開始只關心發展經濟,不考慮破壞生態。後來,我們了解了生態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最後,我們可能會明白,原始的和諧自然是人類存在的家園。人的認識是沒有止境的,人對自身利益、社會利益、人類利益的認識也沒有最終答案,可以永遠討論下去。然而,我們已經知道,人類的根本利益是自由的權利。如果沒有自由的權利,連表達自己需求的機會都會被剝奪。有哪些選擇和興趣可以談?只有在壹個基本的正義制度下,每個人都有基本的選擇和表達的自由,所有公民當前理解的合理利益才能得到起碼的保障。
利益是法學中的壹個基本範疇。所謂利益,就是人們對某種對象的各種客觀需要,是受客觀規律制約,為了滿足生存發展而產生的。其本義為“利益”,最初用於表示債權人利益要求的正當性。後來,利益作為個人與社會關系的反映,被越來越廣泛地使用。利益意識的覺醒和利益觀念的形成,無疑是人類思想史上的壹大進步。
“利害”壹詞最早是春秋時期管仲在中國古代典籍中論述的。他認為“夫與凡人之情,見利而不避。”此後,儒、法、道都把利益問題作為自己研究和探討的重要內容。在西方,“intecest”壹詞來源於拉丁語“intecesse”,本義夾在中間,後來引申為包括壹些非有償的事物和事件中的有償成分。古希臘智者普羅泰戈拉的學說帶有明顯的功利主義原則,而快樂學派的伊壁鳩魯則把正義和利益明確地聯系在壹起。近代以來,西方資產階級思想家普遍對利益問題給予了充分的關註和討論。但這些思想家或被唯心史觀所支配,或被形而上學方法所阻礙,並沒有揭示利益的形成和本質。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創立,為科學揭示利益的形成和本質提供了正確的方法和必要的條件。
所謂效益,就是在壹定生產的基礎上,獲得社會內容和特點的需要。它由三個因素構成:利益的心理基礎是人的需要。需要是利益的主觀基礎,利益是需要的社會形式。在現實世界中,每個人都有很多需求,這些需求是無限的、廣泛的。這就決定了興趣的內容也是豐富多彩的。人們對物質的需求和追求構成了物質利益的基本內容,對精神生活的需求和追求構成了精神利益的基本內容。
效益反映了人在壹定階段的生產能力和生產水平。利益是人們借助生產試圖滿足的需求。壹切不需要人的生產或勞動就能滿足的需要,如陽光、空氣等,都不是物質利益的內容,超出了人的實際生產能力和生產水平的需要,不構成利益的基本內容。利益反映了特定歷史階段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利益是人所需要的社會轉化,反映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其本質是壹種特定的社會關系。另壹方面,由於人們為了實現自身的需要,形成了壹定的社會關系,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本質上是利益關系,社會關系也必然體現在各種利益關系中。正因為如此,人類社會存在著經濟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個人利益、群體利益、國家利益、階級利益、階級利益、民族利益等各種利益。社會物質生產是其他壹切生產的基礎,所以經濟關系也是其他壹切社會關系的基礎,以物質利益為主要內容的經濟利益也成為其他利益的基礎,影響著其他利益的形成和發展。在階級社會,經濟利益首先表現為階級利益,階級利益也因此成為制約其他利益的主導利益。在社會主義社會,階級關系在社會關系中退居次要地位,人民內部的各種關系成為社會關系的主體,其中經濟利益以不同於階級社會的形式繼續起主導作用。
擴大後的利益可以包括:食物、食物、性、鬥爭中的盟友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