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誌”本來是指誌同道合的人。
在中國古代,“同誌”就像先生、長輩和君的意思壹樣,是朋友之間的稱呼。春秋時期,左丘明在《官話於今四》中對“同誌”壹詞的解釋是:“同心者,合而為壹,同心者,為同誌。”《後漢書·劉韜傳》說:“交朋友必是同性戀。”
在現代,“同誌”已經成為政黨成員中的壹個稱謂。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革命者之間互稱“同誌”。孫中山先生在1918發表了《致海內外同誌的信和致南洋同誌的信》。那些壹心推翻滿清的同盟會成員,還互稱“同誌”,聽起來不僅體面,而且悲壯。孫中山在其著名的《總理遺囑》中也號召:“革命尚未成功,同誌仍須努力。”
1920年,毛澤東、羅學贊等人開始在書信中引用“同誌”壹詞。1921年,中國* * *產黨“第壹黨綱”中規定:“凡承認黨的綱領和政策,願意成為忠誠黨員的,經黨員介紹,可以接受為黨員,成為我們的同誌,不分性別,不分民族。”這是中國* * *產黨最早在官方文件中使用“同誌”壹詞,並被賦予了新的含義。
1923之後,中國* * *生產黨內和與外國* * *生產黨、工人組織的“同誌”多了。新中國成立後,“同誌”壹詞已成為中國各族人民親切而又相互尊重的稱呼。在1959中,毛澤東同誌特別指示大家互稱“同誌”。1965 14年2月14中央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對黨員壹律稱“同誌”。至此,“同誌”壹詞已不僅僅是壹個稱謂,而是壹種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克服和抵制舊社會腐朽習氣和官僚主義作風的方式。
1978 65438+2月,十壹屆三中全會公報再次指出:“全會重申了毛澤東同誌的壹貫立場,即黨內同誌應當互稱同誌,而不是官銜。”
當然,在當代,“同誌”這個詞已經和同性戀聯系在壹起了,因為它和“同性戀”這個詞是同壹個詞,甚至現在人們還特指同性戀。糟蹋了這樣壹個意義崇高的詞,真的很可悲,同樣命運的還有“小姐”之類的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