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認知是認知知識,即人腦反映客觀事物的特征和聯系,向人揭示事物的意義和作用。
3.廣義的認知包括人類所有的認知活動,即知覺、記憶、思維、想象、語言理解和產生等心理現象的總稱。
4.認知是壹個信息處理過程,可分為接收、編碼、儲存、提取和利用刺激等壹系列階段。
從狹義上講,認知有時等同於記憶或思維。
6.主體的日常行為可以分為思維、認知和實踐三種具體形式;主體的行為需求和能力也可以分為思維、認知、實踐三種具體的行為需求和能力。
7.主體是思維、認識和實踐的主導者和執行者,主體具有思維、認識和實踐的需要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