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的質量直接反映在它的感官特性上。通過感官指標鑒別食品的質量和真偽,不僅簡單易行,而且靈敏度高,直觀實用。與用各種物理、化學、微生物儀器分析相比,有很多優點,所以也是食品生產、銷售、管理人員必須掌握的技能。也需要消費者從維護自身權益的角度來掌握這種方法。通過感官手段鑒別食品的品質具有重要意義。
食品感官檢驗能否真實準確地反映客觀事物的本質,不僅關系到人的感覺器官的健全和靈敏,而且直接關系到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能力。只有人體的感覺器官正常,熟悉了關於食品質量的基本知識,才能更準確地鑒別食品的質量。因此,了解各種食品感官檢驗方法,為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購買食品或食品原料,依法保護自己的正常權益不受侵害提供了必要的客觀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四條規定:“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營養要求,並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第七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其中第壹項是:“腐敗變質、酸敗、發黴、蟲媒、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這裏所說的“感官性狀異常”是指理化性狀異常或微生物汙染的感官表現,或食品在這裏發生不利變化或汙染。同樣,“感官性狀異常”不僅僅是判斷食品感官性狀的專用術語,也嚴重到法律規定的內容和要求。
感官鑒別不僅能在宏觀上直接發現食品感官特性的異常現象,還能敏銳地感知食品感官特性的微觀變化。比如,當食品中混入雜質、異物、黴變、沈澱等不良變化時,人們可以直觀地識別出來,並做出相應的決策和處理,無需其他的檢驗和分析。尤其重要的是,當食物的感官特性只發生微小變化時,即使這種變化非常微小,以至於壹些儀器很難準確發現,也能通過人的感覺器官,比如嗅覺,正確識別。可見,食品的感官品質鑒定具有物理、化學、微生物檢測方法無法替代的優勢。在食品質量標準和衛生標準中,第壹項壹般是感官指標。通過這些指標,不僅可以直接判斷食品的感官特性,還可以提出必要的理化和微生物檢驗項目,進壹步確認感官鑒定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