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字母還有H、Z、S、B、T、F、J,分別代表不同類別的藥品:Z代表中成藥,S代表生物制品,B代表保健藥品,T代表體外化學診斷試劑,F代表藥用輔料,J代表進口分裝藥品。請參考下表。
藥店常用的中成藥,無論提取工藝、是否有毒副作用,都屬於“國藥準字”;“國藥準字B”是壹種具有治療和保健功能的藥物。
凡由原衛生部統壹換發的藥品批準文號為相應類別的中藥標(檢)字,編號前兩位為“10”,第三、四位為原批準文號年份的後兩位,後四位重新編排。如“魏堯準字(1997) X-01 (1)”變更為“國藥準字H10970001”。
擴展數據
毒品控制法
1.藥品批準文號格式:國藥準字+1位字母+8位數字,試生產藥品批準文號格式:國藥審字+1位字母+8位數字。
二、每種規格的每種藥品發給壹個批準文號。除了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批準的藥品委托異地生產加工外,同壹藥品的不同生產企業發布不同的藥品批準文號。
三、自200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新藥、仿制藥和經地方標準整改或再評價升級為國家標準的藥品,壹律采用新藥批準文號格式。
四、自200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化學藥品註冊證號格式也進行了部分變更,其中字母“X”改為“H”,其他部分不變。《進口藥品註冊證》換發時,原舊格式的註冊證號更換為新格式。
五、藥品批準文號和化學藥品進口藥品註冊文號換發,印有原格式批準文號和註冊文號的包裝標簽在2003年6月30日後禁止流通。
參考百度百科-國家醫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