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讀作[jué],部首在王字旁。
解釋:兩塊玉在壹起。雙玉,兩玉合為壹爵。爵,兩玉合為壹爵。——《?《說文》
翁伯用十件玉器作為禮物獎勵了壹個仙女。——《?太平廣記引”?童話故事?
功能:可作為兩人取物或送禮的信物,主人(送禮者)和客人(受禮者)各取壹部分。
本義:兩玉融合或兩玉碰撞。在“七弦琴”壹詞中,“爵”意為“兩玉相碰,發出悅耳的聲音”,表明“七弦琴”是壹種彈撥樂器。爵,爵是玉中之王。
“爵”字出自《左傳·莊公十八年》:“每人賜玉盤五匹。”陸德明有解釋:“子,字為爵。”
《康熙字典》:、顧月娥、紀昀、雲輝、,都與嶽合拍。“許開嶽”是雙玉玨。
常用短語:玉玨和玨山
諧音:爵、爵、Cue、Cue、嚼、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