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碩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
3.本科生每月1000元。
4.全日制大學生畢業後五年內來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工作或創業,且工作或經營時間超過1年的,壹次性發放生活補貼1萬元。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培養、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每月給予4000元生活補助,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培養、新引進的碩士研究生連續5年每月給予2000元生活補助。連續5年從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引進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每月給予1萬元生活補貼,畢業後連續5年內來我市全日制工作或創業的全日制大學生,工作或經營時間超過1年的,給予1萬元壹次性生活補貼。
A類人才主要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士、發達國家科學院或工程院院士,相當於上述人才。
2.B類人才主要包括:國家人才工程人選、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壹等獎前兩名完成人、中國政府“友誼獎”專家、國家百萬人才工程人選、擔任世界500強企業地區總部總經理(董事長),相當於以上級別的領軍人才。
3.C類人才主要包括: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壹等獎獲得者,二等獎前兩名獲得者,中國國際科技合作獎獲得者,省部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前兩名獲得者,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泰山學者、泰山行業領軍人物。中共宣傳部、科技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中央和國家部委相關人才項目(計劃)入選者,國家實驗室、研究中心、技術中心主任,擔任過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300強地區總部總經理(董事長)、首席技術官,是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相當於以上級別的領軍人才。
1.淄博有哪些切實可行的人才引進政策?
1.獎勵人才,把人才帶到伯樂。為我市引進省級以上重點人才的中介機構、單位和個人(第壹引薦人,淄博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從事人才工作的在職人員除外),每引進壹人,給予最高30萬元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鼓勵家庭吸引人才。畢業後五年內新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全日制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淄博籍畢業生家庭,給予1,000元獎勵,資金由市、區縣財政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促進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機構集聚和規模化發展,市財政分別給予654.38+0萬元和50萬元的壹次性補助。設立人才引進工作站,按照責權壹致的原則和工作站的效能評估進行考核獎勵(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銀發人才余輝行動”。發揮離退休人員資源優勢,對市級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開展的基層服務活動,按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差旅費補助標準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法律依據:
《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實施細則》第二條發放標準
(壹)我市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培養、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連續5年每月享受4000元生活補助。
(二)本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培養、新引進的研究生五年內,每月發放生活補貼2000元,連續發放五年。
(3)畢業五年內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引進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連續五年每月享受1萬元生活補助。
(四)畢業後五年內新到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工作或經營1年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給予壹次性生活補助1萬元等。
(5)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競賽前十名的高職、中職畢業生,畢業後五年內來我市企業全職工作的,連續五年每月發放1000元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