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往往把人治和法治當成相對名詞,認為西方是法治社會,我們是人治社會。其實這個對稱的說法不是很清楚。法治不是指法律本身能夠統治和維護社會秩序,而是指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依據法律來維護的。法律必須由權力支持,由人民執行。法治其實就是人治,不是沒有人的因素。
現代法學中的壹些學者非常重視人的因素。他們註意到,在將法律適用於實際情況時,法官必須解釋法律條款。雖然法官解釋的對象是法律條文,但決定解釋內容的因素很多。法官的個人偏見,甚至是否有胃病,輿論都是極其重要的。
所以他們認為法律只是法官的判決。這是壹種片面的觀點,因為壹個法官是不能隨意做出判決的,他的判決至少要被視為依法而為,但這種觀點也告訴我們,所謂的法治,壹定不能缺少人的因素。
那麽,人治和法治有什麽區別呢?如果人治是法治的對立面,那應該是指沒有法律的統治。如果統治指的是社會秩序的維護,我們很難想象壹個社會的秩序不用任何力量就能維持,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用任何規定就能協調。如果不根據法律,根據什麽?從字面意義上來說,人治似乎意味著有權有勢的人讓自己的好惡來支配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我非常懷疑這種人治是可能的。如果* * *人生活在壹起,他們相互之間的行為、權利和義務沒有按照統治者的好惡來規範和決定,好惡無法預測,社會必然混亂,人們也就不知道如何行動。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治不好。
任意統治與法治的所謂區別,不在於人與法的言詞,而在於維持秩序所使用的力量,以及以此為基礎的規範的性質。
農村社會秩序的維護在許多方面不同於現代社會秩序的維護。但區別不在於鄉村社會無法無天,或者說不需要規則。有些人確實這麽認為。回到公園,我真的覺得,只要把社群的範圍縮小,在壹個很少有人聽說過對方卻互不交流的小國裏,社會秩序是可以不用外力維持的,每個人都可以只憑本能或者良心和平相處。這種想法不僅限於老子。
即使在現代交通下,當世界經濟已經緊密聯系成為壹個有機整體時,美國大多數人仍然信奉古典經濟學中自由競爭的理想,反對人為的計劃和控制來維持經濟秩序。他們認為在自由競爭下,壹只看不見的手會為人們整理出壹個道德的經濟秩序。
無論在社會、政治和經濟領域,無政府狀態都被認為是最理想的狀態。當然,無政府狀態絕不等於混亂,而是壹種秩序,壹種不規則的秩序,壹種自動的秩序,壹個沒有治理而被統治的社會。
然而,農村社會並不是這樣的社會。我們可以說這是壹個不可能的社會。如果把法律限定在國家權力維護的規則上,並不會影響這個社會的秩序,因為鄉村社會是禮治社會。
我先說清楚,禮治的社會,並不是指溫文爾雅的社會,像《鏡花緣》裏描寫的書生之國。禮不等於文明,不等於慈善,不等於見人不奸。禮也可以殺人,可以殘暴。例如,在印度的壹些地方,當丈夫去世時,妻子必須在葬禮上被燒死。這是壹個儀式。
似乎在緬甸的某些地方,壹個人成年後,必須殺幾個頭回來完成成年禮的儀式。我們經常在舊小說裏讀到,殺人祭旗是軍禮。儀式的內容以現代的標準來看可能是殘酷的。殘忍不是適當與否的問題。子貢想把羊的事告訴新月。子曰:“給我,我愛我的羊,我愛我的禮物。”。同情心並沒有讓孔子同意取消這種相當殘忍的行為。
禮是社會公認的、恰當的行為準則。適合儀式的,就是這些動作做得對,對的就是組合的意義。從行為準則來看,這和法律沒什麽區別,法律也是行為準則。禮儀和法律的區別在於維護規範的力量。法律是由國家的力量來執行的。國家指的是政治權力。在現代國家形成之前,部落也是政權。但儀式不需要這種有形的權威來維持。維持儀式是傳統。
傳統是社會積累的經驗。行為規範的目的是配合人的行為完成社會任務,社會任務是滿足社會各要素的生活需要。為了滿足需求,人們必須相互合作,采用有效的技術從環境中獲取資源。這個方法不是每個人設計的,也不是幾個人臨時策劃的。
人是有學習能力的,上壹代的有效成果可以傳授給下壹代。這就積累了壹套幫助壹代又壹代人生活的方法。從每個人的角度來說,在他出生之前,就已經有人為他準備好了如何應對生活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他只要學習,與時俱進,就能享受到滿足需求的樂趣。
文化就是傳統,無論哪個社會,都不會沒有傳統。我們不用擔心所有最基本的事情,比如衣食住行。那是因為感謝我們的祖先,我們有了可以遵守的法律。但在鄉村社會,傳統比現代社會更重要。那是因為傳統在農村社會更有效。
鄉村社會是壹個遷居他地,生於斯,長於斯,死於斯的社會。不僅人口流動少,而且人們爭奪資源的土地也很少變化。在這種環境下,無論秦漢,個人不僅可以相信自己的經驗,也可以相信祖先的經驗。壹個在鄉村社會務農的老農,遇到的只是季節的變化,而不是時代的變化。壹年壹次,周而復始。
前人用來解決生活問題的解決方案,可以復制下來作為自己生活的指南。越是在上壹代人的生活中有效,越是保守。故言必堯舜,上古為命之保障。
抗日戰爭時期,我被疏散到昆明農村。剛出生的孩子哭了壹天,找不到醫生,只好咨詢房東和老太太。她壹聽到哭聲,就知道牙根上有假牙,是寄生細菌。母乳餵養的時候會覺得疼,不母乳餵養的時候會餓。她不慌不忙地讓我們用鹹菜和藍布給孩子擦嘴。壹兩天就真的好了。
這個地方有這種疾病,每個孩子都會發生,因此每個母親都知道如何治療。這是壹種有效的體驗。只要環境不變,沒有新的細菌入侵,這套不需要學術的應對方法總是有效的。很有效,不用問為什麽。
像這樣的傳統是不需要知道的。只要妳跟著他們走,妳的生活就有保障,壹套價值觀自然也就跟著走了。我們說功效,是指背後有不為人知的魔力。跟著走是有福氣的,不跟著走就會出問題。所以人們對傳統有壹種敬畏感。
如果我們不去揣測行為與目的的關系,而只是按照規定的方法去做,並且我們有壹種不幸的信念,認為我們不會這樣做,那麽這壹套行為就會成為我們平常所謂的儀式。禮就是按照禮去做。禮節性的詞最初來自節目。禮是祭祀的器皿,也就是儀式的意思。
禮不是由壹種外在的力量來進行的,而是從教化中形成壹種個人的敬畏感,使人服從;人們主動為儀式服務。禮可為人善,所謂富貴好禮。孔子非常重視接受禮物的主動性,這壹點在下面壹段話中說得很清楚:
顏元問任。孔子說。克己復禮是仁。壹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自己是仁者,別人卻是仁者?顏元說,能告訴我它的用途嗎?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元說,雖然回復不敏感,但是請跟我說吧。
這顯然不同於法律,甚至不同於普通的所謂道德。法律從外部限制人,對不服從法律的懲罰是由特定的權力施加於個人的。人是可以逃脫法網的,逃了也可以為自己感到驕傲和自豪。道德是靠輿論維持的。做不道德的事,把人藏起來,是不好的。被人唾棄是壹種恥辱。禮儀多於道德:如果妳很粗魯,那不僅是不好的,而且是錯誤的,不恰當的,不成功的。這是靠個人習慣維持的。
十目所見十手所指的是,即使在沒有人的地方,妳也做不了自己。曾子怡春就是壹個很好的例子。禮是壹種正當的方式,是壹種通過教化的過程而變得主動順從傳統的習慣。
表面上看,禮治似乎是壹種人們的行為不受法律約束的自動秩序。其實自動化的說法並不準確,只是主動遵守規則而已。孔子多次用“克”和“約”來形容禮儀的養成,說明禮儀之治不是本能或天意形成的不脫離社會的秩序。
禮治的可能性必須建立在傳統能夠有效應對生活問題的前提下。鄉村社會符合這個前提,所以它的秩序可以通過禮來維持。在快速變化的社會中,傳統的有效性無法得到保證。無論壹種生活方式在過去多麽有效,如果環境改變了,沒有人能以舊的方式應對新的問題。
如果要處理的問題是由小組合作,每個人都必須接受壹個商定的方式。要保證每個人都能在規定的方式下合作處理同樣的問題,就必須有壹種力量來控制每個人。這其實就是法律。所謂法治。
法治和德治是兩種不同的社會模式。這裏所謂的禮治,可能就是所謂的人治,但是禮治這個詞不像人治這個詞那麽容易被誤解,以至於有人認為社會秩序可以靠個人的好惡來維持。禮義之治遠非個人好惡之治,因為禮義是壹種傳統,整個社會歷史都在維護這種秩序。禮治社會不可能出現在急劇變革的時代,這是鄉土社會的特點。
中國本土的閱讀理解;
1,我了解到中國農村是壹個建立在傳統習俗和道德規範基礎上的社會。在這個社會裏,人們註重的是內在的服從和敬畏,而不是外在的強制和懲罰。這壹特點體現了鄉村社會的自我管理模式,即通過傳統習俗和道德規範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2.深深感受到鄉土中國社會結構和人際關系的重要性。在鄉村社會中,社區的穩定與和諧依賴於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支持和信任。這種信任是建立在長期交往和經驗基礎上的,是鄉村社會人際關系的基礎。同時,我也理解了鄉村社會家庭制度的特點。
在家庭中,夫妻關系是平等的,而父子關系則體現了傳統的權威和服從。這種家庭制度既維護了鄉村社會的穩定,也體現了傳統文化對家庭倫理的重視。
3.我對中國的傳統文化有了更深的理解。在鄉村社會,傳統文化經過長期實踐和驗證,被認為是最合理、最有效的。這些文化傳統不僅包括習俗和道德規範,還包括民間信仰、藝術、音樂等。這些傳統文化的傳承和發展不僅豐富了當地社會的生活,也體現了當地社會的獨特性和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