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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文化?至少有三種不同的解釋。

文化的定義

用什麽來區分同壹個地球上的人?帶血的?用皮膚?什麽樣的人?用地理?

這些無法從根本上區分。為什麽我來自某個國家?應該是壹顆心。壹顆有文化背景的心。

文化是獨特的。有句話說:互相尊重,互相包容。

這是人們理解文化獨特性的壹種更科學的態度。

文化從人們的思想到國家都有。

據專家考證,“文化”是中國語言系統中的壹個古老詞匯。“文”的本義是指各種顏色的交錯紋理。“容易嗎?”系詞下》載:“相混,故曰。“禮記?樂記曰:“五色寫而不亂。《說文解字》曰:“文、錯畫、交象”皆指此意。在此基礎上,“文”有幾種引申意義。先包括語言文字中的各種符號,再體現為文物、古籍、儀式、音樂制度。”尚書?序》載有傅的《畫八卦》和《寫書》、《文學作品的起源是什麽》、《論語?孔子在子涵說“文無君,文不在此”,就是壹個例子。其次,彩畫、裝飾、人工栽培的含義來源於倫理理論,與“質”和“實”對稱。所以《尚書·順典》說“天地經緯講文”,《論語·永業》說“質勝文,野,文勝質,史,溫柔,然後君子”。第三,在前兩個意義的基礎上,引申出美、善、德的意義,這就是《禮記》、《樂記》中所謂的“兩進為禮,進為文”,鄭玄註“文尚美善”,以及《尚書·大禹謨》中所謂的“文命施四海,唯以帝”。

“華”的本義是變化、生成、創造,如《莊子逍遙遊》:“華成鳥,其名彭”。《易凝聚下》:“男女構精,萬物化為生命”。《黃帝內經·蘇文》:“變不可替代,時不可違”。中庸:“可以贊美天地之教”等等。綜上所述,“化”是指改變事物的形狀或性質,同時“化”引申為教事跡動善的意思。

“文”與“化”的並列使用,更早見於戰國末期儒生所編的《易本卦象傳》:(剛柔交錯),天文學也。文明止步,人性也止步。觀察天文,是為了觀察時間的變化;看人文,把它變成世界。

這段話裏的“文”字,就是從質感的意思演變而來的。日月交錯點綴天空,即“天文”,即天道自然規律。同樣,“仁”指的是人際關系的社會規律,即社會生活中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如君主、大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構成壹個具有紋理表征的復雜網絡。在這段話中,統治者必須觀察天文以了解時間序列的變化,同時也要觀察人文,這樣世界上的每個人才能遵守文明禮儀,舉止得體。在這裏,“人性”與“入世”息息相關,“文化教育”的思路已經非常明確。

西漢以後,“文”與“化”合為壹個整體詞,如“文不改,則誅之”(《說文·袁誌·武》),“武悠悠外”(《文選·布》詩)。這裏的“文化”要麽是反對天造地設的自然,要麽是反對沒有教育的“單純”和“野蠻”。所以在中國的體系中,“文化”的本義是“文化教育”,意思是人的氣質和品德的培養,屬於精神領域。隨著時間的變化和空間的不同,現在“文化”已經成為壹個內涵豐富、外延廣闊的多維概念,成為許多學科探索、闡述和爭鳴的對象,但基本形成了以下* * *知識:

作為人類社會的現實,文化有著和人類本身壹樣古老的歷史。人類是從“食如皮毛而飲血,對人性無所適從”(王夫之《資治通鑒》卷二十)的“立獸”(《思錄外篇》),逐漸形成了與“天”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人性”。這就是文化創造的過程。在文化的創造和發展中,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文化是實踐中人與自然、主體與客體的對立統壹。這裏的“自然”不僅指存在於人體之外並與之相對立的外在自然,也指人的本能的自然性和人體的各種生物屬性。文化的出發點是從事改造自然和社會的活動,進而改造實踐自己的人。人創造了文化,文化也創造了人。比如壹塊天然的石頭,沒有文化意義,但經過人工打磨,註入了人類的價值觀和勞動技能,從而進入了“文化”的範疇。因此,文化的實質意義是人化或人化,是人類主體通過社會實踐對自然物的適應、利用和改造,逐步實現自身價值的過程。這壹過程的成果不僅體現在自然特征、形態和功能的不斷完善,還體現在人類個體和群體素質(生理和心理、技術和道德、自律和規訓)的不斷提高和完善。可見,壹切超越本能、人類自覺作用於自然和社會的活動及其結果都屬於文化;換句話說,“自然的人性化”就是文化。

長期以來,人們在使用“文化”這壹概念時,其內涵和外延差異很大,因此文化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上的“文化”集中研究了人類與壹般動物、人類社會與自然的本質區別,以及人類卓立在自然界中獨特的生活方式,涵蓋面很廣,所以也叫“大文化”。梁啟超在《什麽是文化》中說“有文化的人是人類心靈可以釋放的有價值的因緣”,它包括認知的(語言、哲學、科學和教育)、規範的(道德、法律和信仰)、藝術的(文學、藝術和音樂)等多個領域。廣義的“文化”認為,正是文化的出現,“使動物人轉變為創造者、組織者、思想者、言說者和計劃者”,從而將人類社會——歷史生活的全部內容吸收到“文化”的定義中。壹般來說,文化哲學、文化人類學等學科的研究者都持有這樣的文化理論。

與廣義的“文化”相反,是狹義的“文化”。狹義的“文化”排除了人類社會——歷史生活中關於物質創造活動及其結果的部分,而側重於精神創造活動及其結果,因此也被稱為“小文化”。英國英國化學家泰勒在《1871的原始文化》壹書中提出,文化“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任何人作為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復雜整體”,這是早期狹義“文化”的經典定義。在漢語體系中,“文化”的本義是“通過教育的文化”,也屬於“小文化”的範疇。20世紀40年代初,毛澤東在談到新民主主義文化時說:“壹定的文化是壹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思想反映。”這裏的“文化”也屬於狹義的文化。《現代漢語詞典》對“文化”的定義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尤其是精神財富”。這是壹種狹隘的文化。壹般來說,精神創造領域所涉及的壹切文化現象,都屬於狹義的文化。

綜上所述,現代人在某個領域或某件事上使用“文化”這個概念時,是以“狹義文化”而言的。除了上述含義,當代中國社會在使用“文化”這壹概念時,壹般具有以下三個主要特征:(1)歷史性(2)群體性(3)影響力。比如中國文化,吳文化,飲食文化,服飾文化等等。眾所周知,北京的胡同記錄了北京的歷史變遷和時代特征,具有濃郁的地方文化生活氣息。它們是北京民俗的天然展廳,烙下了北京市民的社會生活,那麽由此產生的“文化”的含義當然應該和“中華文化”的含義相同。

文化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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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文化是壹種社會現象,是人們長期創造的產物。同時,它是壹種歷史現象,是社會歷史的沈澱。確切地說,文化是指壹個國家或壹個民族的歷史、地理、風俗、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準則、思維方式、價值觀等。

論文化的分類H.H .斯特恩(1992: 208)根據文化的結構和範疇,將文化分為廣義和狹義的概念。廣義的文化是大C的文化,狹義的文化是小C的文化,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各種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飾、日用品等。,並且是可見的主導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別指生活制度、家庭制度、社會制度、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和審美情趣,屬於無形的隱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各個方面。狹義的文化是指人們共同的社會習慣,如衣食住行、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行為規範等等。

哈默利(1982)把文化分為信息文化、行為文化和成就文化。信息文化是指關於社會、地理、歷史等方面的知識。由壹般受過教育的母語人士掌握;行為文化是指人們的生活方式、實際行為、態度、價值觀等。這是成功溝通的最重要的因素。成就文化是指藝術和文學成就,這是壹個傳統的文化概念。

文化的內部結構包括以下幾個層次: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心理文化。

物質態文化層是人類物質生產活動和產品的總和,是具有物質實體的有形文化之物。

制度文化層是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建立的各種社會行為規範。

行為文化層是在人際交往中建立起來的以風俗習慣、民風民俗為形式的行為模式。

心態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意識活動中孕育出來的價值觀、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主觀因素,相當於人們常說的精神文化、社會意識等概念。這是文化的核心。

有人類學家把文化分為三個層次:高文化,包括哲學、文學、藝術和宗教;流行文化是指包括衣食住行和人際關系在內的習俗、禮儀和生活方式;深層文化主要是指與性別、階級、職業、親屬關系相關的價值觀美醜定義、時間取向、生活節奏、解決問題的方式和個人角色。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都植根於深層文化,壹個深層文化的概念在通俗文化中體現為壹種習俗或生活方式,在高雅文化中體現為壹種藝術形式或文學主題。

文化是壹個非常寬泛的概念,很難給它壹個嚴格精確的定義。自20世紀初以來,許多哲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語言學家壹直試圖從各自學科的角度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為止還沒有壹個公認的、令人滿意的定義。據統計,“文化”至少有200種不同的定義。人們對“文化”這個詞理解的差異,足以說明“文化”這個概念的界定之難。

什麽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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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上是指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上是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相應的機構和組織。文化作為壹種意識形態,是壹定社會政治、經濟的反映,同時也作用於壹定社會的政治、經濟。隨著民族的產生和發展,文化是民族的。每壹種社會形態都有自己的文化,每壹種文化都隨著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而發展。社會物質生產發展的連續性決定了文化的發展也具有連續性和歷史傳承性。

壹般指寫作能力和壹般知識:學習文化|文化水平。

文化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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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文化有很多定義。很多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都給它下過定義,做過統計:在1871-1951的80年裏,文化的定義多達164種。人類學鼻祖泰勒是近代第壹個給文化下定義的學者。

他認為,文化是壹個復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作為社會成員所獲得的任何其他才能和習慣,是人類努力適應環境和改善生活方式的總成果。

這個意思合理嗎?W.H .凱利對此提出了以下批評:

(1)的定義有問題,永遠無法列出概念所包含的全部內容。“其他”雖然可以概括未列出的東西,但如果沒有列出,就容易被忽略。比如定義中沒有列出“語言”,語言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2)整體這個詞不恰當,文化的成分之間有矛盾。強調整體只突出和諧。

(3)人類創造的文化不壹定以改善生活為目的,也有破壞性的壹面,比如核武器。這種批評是否恰當?

(1)如果包括語言,定義已經列出了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2)整體壹詞並不排斥矛盾,壹切都是矛盾的總體。

(3)人類創造的文化具有破壞性,但不是初衷,而是意誌與現實的背離。文化本來是為了適應和改善生活而產生的,結果卻是相反的。所以張先生認為,這個概念如果加上語言就可以了。

美國社會學家大衛·波普諾(David popenoe)從抽象定義的角度對文化做了如下定義:第壹,壹個群體或社會具有相同的價值觀和意義體系,其中包括這些價值觀和意義的物化。人們通過觀察和接受其他成員的教育來學習他們社會的文化。這個定義的前兩句話概括了泰勒的第壹句話。文化對於人類來說是行為的指南,就像本能對於動物壹樣。

羅賓·福克斯進壹步指出,文化和本能具有相同的性質:

(1)都是某個種族的成員擁有的。

(2)大部分文化行為和本能壹樣,都是潛意識的,不用思考就能學會。刺激它們會引起特定的反應。

因為,在成長的過程中,個體往往會不自覺地將社會已有的生活方式和習慣儲存到大腦中,形成文化密碼。因為這些離子,人可以不經過大腦就獲得各種動作,這和動物受身體能力支配是壹樣的。

(3)後天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