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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原因時,自和因有什麽區別?

由於既然著眼於主句,for並不表示直接原因,而是表示附加或推論的原因,所以for被看作是壹個相等的連詞。

Since側重於主句,而從句表示明顯的或已知的原因,常翻譯為“因為”和“既然”。語氣比因為略弱,壹般放在句首,用勉強的語氣表示原因。例如:

既然他問妳,妳就告訴他為什麽。

當用作連詞時,for類似於because,但它所表達的原因往往提供了上面沒有解釋的信息。For不表示直接原因,表示添加或推斷的原因,所以for被視為模棱兩可的連詞,它所引導的分句只能放在句尾(或單獨成句),前後兩個分句的邏輯關系不壹定是因果關系,用逗號隔開,for不能放在句首。for的這種用法常用於書面語中,比較正式。

例如:

白天很短,因為現在是十二月。

白天變短了,因為已經是十二月了。

當前後兩個分句之間存在壹定的因果關系時(有時難以區分直接原因和推測原因),for和cause可以互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