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壹般目的
教育的總目的是最根本的質量規範,代表著對受教育者的總體要求。它是教育目的的最高層次,是各級學校培養目標的基礎。
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
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更為具體,根據學校的層次、性質、人才規格而有所不同。它們是教育總目的的具體體現。
計劃目標
課程目標是培養目標的具體化。通過各種教學科目的設置,明確了對學生的要求或標準。它是教育目的的具體體現。
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是教師在某壹階段完成教學工作後期望達到的效果。這壹層次的目標是課程目標在教學過程中的實際體現,它的實現是實現教育總體目標的堅實保證。
身心素質的發展要求
教育目的的內容結構主要涵蓋兩個部分:壹是關於受教育者身心素質的發展要求,包括知識、智力、道德、審美、體質等方面的成長。身心素質的發展是整個教育目的內容結構的核心。
受教育者的社會價值取向
教育目的內容結構的另壹部分是關於受教育者的社會價值取向,即培養符合特定社會需要或服務於特定階層利益的人才。
教育目的的有機整體
各個層次的教育目的緊密相連,形成壹個有機的整體。從教育目標到教學目標,是從抽象到具體的轉化,後者是前者的具體體現。從教學目標追溯到教育目標,體現了具體與抽象的聯系,上壹層次的教育目標為下壹層次提供方向和依據,起到導向和制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