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還剩下很多古音。比如不分“南”“蘭”,把“腳”讀成“爵”,“下車”讀成“下車”,“鹹菜”讀成“鹹菜”,“街”讀成“丐”,“尾”讀成“義”...根據古代音韻學,
2.經常使用疊字。蘭州方言的重疊詞大致可以分為兩類:構成表名詞的重疊詞和構成描述性形容詞的重疊詞。表示日常事物的名詞小的時候,多以“嘎”字開頭,如嘎門、嘎桌、嘎鳥、嘎窗等。,或者只要名詞重疊,後面加個“子”字,也是小的意思。
如門、桌子、窗戶等。;形容詞後面是表示聲音的疊詞,構成強烈的意義。如“紅丟了”、“軟了”、“胖乎乎的”、“紅唧唧的”、“黃楞的”、“硬增的”。但這些形容詞和疊字有壹定的搭配,不能隨意交替,也有壹定的褒貶意義。
這些詞都可以用“兒”字來加好感。如《桌桌》《抽泣(口袋)》《紅丟了》(紅好看)《難增兒》(難見邊)。
3、無所不能的“孩子”。在蘭州方言中,除了用普通話表示人稱復數外,我們還有廣泛的用途。給壹般的動物和植物加上復數“men”。如“狗被打死了”、“樹被種成排了”、“花兒都開了”。
有些非生物名詞也可以加上“男人”,比如“說了所有的好話,他就是不聽”。妳還可以在“這些”“那些”後面加上“男人”,比如“消息不靠譜”“這些娃娃好調皮!”。
4.特有的“那”和“那”是蘭州方言中特有的第三人稱代詞,使用頻率很高。它是“他(她)”的代名詞,但它有另壹種表達親密關系的情感色彩。指夫妻。
舉個例子:例1:問:妳的鎧甲(馬甲)好漂亮,哪裏買的(哈)?答:不知道——是那個(指老公)買的(哈)!問:妳如何購買食物?答:然後(指老婆)回她爸媽家了!“Na”加“men”也表示第三人稱復數,也表示親密關系。比如“我爸爸,我媽媽,所有的孩子都來學校看我”。
5.註意“俠”字。在蘭州方言中,“夏”讀作夏、哈,用作及物動詞時,壹般讀作夏、下雨、卸貨、卸碴等。
別人經常下來,低著頭(下),“領導說的話壹定要記下來”,“這是打耳光!(出大醜)”;成語“下(哈)書”的意思是“法律、標準、某些意見、觀念和做法”。比如“別擔心,我知道該怎麽做”!
6.不是“壹”的“壹”。在蘭州方言中,“壹”常常放在名詞之後,已經失去了數量意義,只表示強調和肯定。問:妳午餐吃了什麽?壹份牛肉面。妳買了什麽?甲:壹個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