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要註意的是,增減掛鉤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周轉指標在規模上不得超過新增耕地面積。壹般來說,是指舊區開墾的新增耕地面積大於或等於新區占用耕地面積加上掛鉤周轉指標規模。掛鉤周轉指標專項用於控制項目區新增地塊規模,不得作為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2007年,溫家寶總理說要確保6543.8+0.8億畝耕地紅線,在土地問題上,我們絕不能犯下不可糾正的歷史錯誤,那會給子孫後代帶來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