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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文言文主謂間用詞舉例

1.初中文言文,以詞為例。基本詞義1。助詞表示占有和隸屬關系:純子~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系:慢點~計劃。不速之客。

不要違背它。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其成為句子成分:“行路也是公。”

4.代詞,而不是人或事物:擱置。想當然。

5.代詞,這個,那個:“~二蟲,妳怎麽知道?”6.沒用,沒意義:很長很長~。

7.走,走:“我想去南海”。詳細詞義〈動詞〉1。

就像死了壹樣。枝幹受益很大。

本義:out,out,up) 2。與本義【長】同,出也。像樹樁壹樣,樹枝和樹幹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益的。

——《說文》像語言,其實不是。-禮記。

俞樾同意:“這個字是它的本義。沒有的,還沒出來。”

去,往某個方向去,去【去;離開]是的,這是適當的。——《廣雅》自博之東。

——霈龔俊的詩《馮偉·博·Xi》。——《史記·項羽本紀》白賣了。

(《徐》《徐》)——唐宗元《兒童區傳》裝瘋賣傻。——張明溥《五人墓碑》我對的渴望是什麽?——彭清端書《示子侄為學》4。再比如:as it is(去);去(去;到);官方(上任;去任何地方);國家(到封地);合適(去)1。表示人或物,相當於“這個”和“那個”[這個;那]王旋說的。

(誌:指南國的來吹豆腐腦。)——《韓非子蓄說》虎因喜,計之曰。

(註:這裏指的是驢生氣時只能踢的情況。)——劉唐宗元的“三誡”應該記得清清楚楚。

(誌:指* * *閱讀情況。)——清源美《祭姐姐們》對它來說,難者易。

代詞指的是世界上正在發生的事情。)——彭清端書《示子侄為學》2。再比如:與中學時代相比;所以,他全身心投入。3.指人或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和他們[he;她;它;他們;鄭國商人將在周迎接市場。

——《左傳·Xi公三十二年》4。健叔又哭了。巫醫,音樂家,全能工作者。

(“之”是指示代詞,意思是“巫醫是百藝之樂者”。)——唐漢於《教師論》5。再比如:更換;以戰取勝;為之嘆息;使其順利發展;與它相遇。指示代詞相當於“其”、“他的”、“其他”[其;他的;紂王下令生下他的母親並將其斬首。

-“王武·法舟·華平的”, 1。2.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隸屬關系或對謝莊少年精英戰士的壹般修飾。——《任擎鈔票,戰爭》的射手徐青·柯,也是軍中槍數。

3.再比如鐘鼓之聲;壹家之主;原因之壹;碩士第四篇。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左傳·Xi公三十二年》5。用於實詞和介詞之間。

——《孟子》<形> 1。有字母S的形狀,之字形[之字形]。如:之江(河流曲折如“之”字);之字形路(之字形路)常用詞組1。ZHⅱu(1)【之後】:緊接在……之後做安排,我們做如下(2)【後面】:後面的房子後面有壹棵大樟樹……【3】字面上的行話,胡、著、著在文言文裏也是虛詞,現在常用來形容迂腐的書呆子。他總是滔滔不絕。同類的人往往不是貴族,而是流浪漢。之前,ZH:Qián[之前]的意思是在特定的時間或地點吃飯前洗手。在山區曲折或人字形的道路或小徑。旅行者爬壹些容易爬的之字形道路來隱藏更多的含義。

2.初中文言文,和單詞舉例(1) he,she,it(他們)。

例:①大家都掛。(誌:何,指上述專家)②拿刀砍狼頭,幾刀殺之。

(指的是狼。)3自然。

(誌:就是上面李說的。(4)送完顏,我用腳後跟哭。

(本義指後壹個“誌”:她指燕侯。(5)我是疲憊的,我是過剩的,所以我會克服。

(誌:指齊軍。)6看到對方我會很丟臉。

(誌:他也是這個意思。⑦用杜的話,我們可以傳播這個消息。

(壹:他們是監獄裏的犯人。(8)母親風聞,槌床大怒。

(誌:指上面官員的話。)⑨拍打著,進了山洞。

(壹:指蟋蟀。)⑩收天下兵,聚鹹陽。

(本義指後者“之”,指武器。(2).

例子:(1)在交通堵塞附近的人死了19個。(《塞翁失馬焉知非福》)2大大小小的監獄,雖然不能視察,但壹定要以情相待。

(3)侃侃伐檀香,河水枯。4割東部良田,收北部重點縣。

③去,到達。

走吧。例句:如果妳想去南海怎麽辦?(《供學習》)2走四十多裏路,賣。

(本義指以前的“誌”。(3)將帥自討苦吃。

4在耕田的田埂上,我惋惜了很久。(本義指之前的“誌”?(5)還有壹個剪發杜門,裝無知。

⑥於是他拋棄了家庭,走進了關中。⑦有牽牛花的穿過大廳。

王建枝說:“牛是什麽?”(本義指後者的“之”。④這個,這個。

舉例:①以妳的實力,不能破壞妳父親的山頭,比如太行的王宮。(本義指後者的“誌”。(2)以脂、蠟、灰聞名。

(本義指前壹個。(3)這裏有肥沃的田地,美麗的池塘和桑樹。

(4)公交板塊是褚做的梯子。⑤是第二策,以負秦歌為佳。

⑥他沒有孔子聰明。⑦還有六個人,有寧玥、許商、蘇沁和杜赫。

(原指中間那個。(5)作為介詞賓語的符號。

舉例:①有什麽問題?(2)宋朝的罪是什麽?3不知道看什麽。(4)功德是什麽?⑤詩中說:“別人有心,就考慮壹下。”

——大師也叫。(原指後壹種。)

[6]我。《出埃及記》:①會不會生來就有憂愁?(2)不知道將軍有多寬!③故知公子恨歸也。

(4)我是街頭鼓刀屠夫,公子親號存。⑤如果用自行車代替呢?⑥寡君以為死而不朽。

(想壹想:就當是宰了吧。它指的是我們。)

(7)調整音節沒有意義。《出埃及記》:在輟學務農的田埂上,我感慨了很久。

(原指後壹種。)用在主謂結構中,表現出句子排除的獨立性。

例:(1)孤有孔明,魚有水。2樂教樂教,誰的名字是永遠!(3)不知年生於我?⑨作為定語後置的標誌。

例如:①雲中的崔偉。(2)人和能用自己身體觀察的人,收物的人是無知的!⑽方向。

例:然後趕走善(1)表示轉折,相當於“然而”、“然而”、“然而”。例句:①他家很聰明,但是鄰居的父親多疑。②不知道也不在乎就不是君子了嗎?(3)天下有公益,而不昌。

4綠,取之於藍,綠即是藍。(2)表示肯定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詞,相當於“著”、“地”,或者不翻譯。

《出埃及記》當前位置我累得要命。(2)嘩然而恐怖,雞犬雖不能安寧。

(3)蓋死者壹歲有罪,其余皆大歡喜。(4)朝,黃昏返回。

⑤捂嘴微笑。(3)表示假設關系,連接主語和謂語,相當於“如果”、“如果”。

《出埃及記》:①沒有信仰的人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麽。(2)妳有興趣,也可以期待馬。

(4)表示並列,相當於“而且”、“有”、“和”或不譯。例子:①敏感好學,不恥下問。

②永州野外有不同的蛇,有黑有白。(3)螃蟹跪六下捏兩下,沒人送。

④秦時輕狂。(5)表示繼承關系,相當於“和”、“與”、“剛”或不譯。

例:①擇善而從之,改不善者。②越聞越難過。

(3)放置,拔劍破之。(4)止滑返回。

【6】傳“如”:好像,好像。《出埃及記》:軍隊在震驚和糟糕的時候放棄了。

壹次通過“呃”,妳,妳的。例:①翁歸。

(2)如果妳想死,妳的父親。③而母親也在這裏。

只是。例子:①壹個腹語者坐在壹個屏障裏,只有壹張桌子,壹把椅子,壹把扇子和壹把尺子。

②僅此而已。(3)海豹壹出場,就很容易下潛。

(4)這個心認為世界的知識只有我。(5)與其他大河相比,它只是壹條小支流。

”然後“就,就。例:①視皮與角之助,然後視之為體。

(2)我盡我所能去死。③然後是三月。

4講故事是個小技巧,但壹定要有氣質和習俗。比如友盟搖頭唱歌,就能成功。

(5)假仁假義,後會有期。“更有甚者”是“更有甚者”的意思,是用反問句更進壹步。

例:(1)今日鐘卿被置於水中,雖風浪不可聲。而且情況是石頭!(2)技巧不差,但情況很差。

3.急~ ~關於文言文的主謂關系,“之”字後面是動作,“之”字前面是動作的發出者,這就是主謂關系。

——這句話不錯。如果“之”字後面跟壹個形容詞,在“之”字前面修飾主語,就不是主謂助詞。

按照妳說的,應該屬於定語後置的情況,此時的“之”就是定語後置的標誌。如:1,馬在千裏之外(馬碩)2,石頭響亮(石鐘山紀)3,蚯蚓無爪牙之利,但筋骨強健(勸學)。妳舉的這些例子都不是這樣的。

因為不屬於定語後置句。據我所知,妳舉的例子都可以解釋為主語和謂語之間的助詞。

當然理解為“結構助詞,的”也是可以接受的。希望這個回答能幫到妳。

4.初中文言文詞匯用法及例題1。用作助詞。有四種主要的用法:

1,結構助詞。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作為定語的標誌。

其格式為:定語+誌+頭語。例如:

①所以當有利益之外的事情時。(沈復《童年趣事》)翻譯:超越對象本身的樂趣。

②在大廳的東北角。(林嗣環的腹語)翻譯:在客廳的東北角。

(3)陸生花卉和水生植被。(周敦頤《陋室裏的金明》)——各種草木之花。

(4)看待事物的熱愛,無壹例外?(範仲淹《嶽陽樓記》)翻譯:(他們)看完自然風光後的感受。

⑤忘記路的遠近。我忘記了路的距離。

⑥明朝有奇巧的人...能夠利用木頭的人。(魏學洢的“核船”)翻譯:直徑壹英寸的木頭。

⑦菊花之戀,秋後鮮有耳聞。(余遠明《桃花源記》)翻譯:對菊花的愛。

2,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使原來的主謂句變成句子成分或復合句成分。沒必要翻譯。

它的格式是:主語+只+謂語。例如:

(1)給唯壹的愛蓮出淤泥而不染。(劉禹錫《愛蓮說》)翻譯:我只愛荷花,從泥裏長出來,不被汙染。

(2)沒有混亂,沒有繁瑣的形式。(劉禹錫《陋室銘》)翻譯:這裏沒有嘈雜的音樂侵入耳膜。

(3)要叫菊花,花也幽。我覺得菊花是花的隱士。

(4)大道之行。當最高政治理想付諸實踐時。

3.用於不及物動詞、形容詞或時間副詞後,以協調音節和緩解情緒。沒必要翻譯。

例如:

(1)公將鼓之。(左丘明《曹劌辯》)翻譯:魯莊公要擊鼓進攻了。

(2)時間久了,眼睛像棺材,我很閑。(蒲松齡《狼》)翻譯:很久以後,

4.介詞賓語標誌。通常出現在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時,放在動詞謂語之前。

其格式為:賓語+之+謂語。例如:

(1)孔子曰:“有何不可?”(劉禹錫《陋室銘》)翻譯:孔子曰:“何為簡?”

(2)宋朝的罪是什麽?(墨子《公失》)翻譯:宋國何罪?

借助“之”把動詞“有”和賓語“醜”、“何罪”從動詞“有”放在動詞前。這個“之”只是壹個提客人的標誌,沒有什麽實質意義。按照現代漢語的說法,“有什麽好醜的?”就是“怎麽了?”“宋何罪?”即“宋何罪?”。

5.定語後置。為了強調定語,定語往往放在中心語之後。例如:

壹馬行千裏。(韓愈《馬碩》)翻譯:日行千裏的馬,有時壹頓吃壹石糧。

第二,作為代詞:

人稱代詞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我”、“他們”、“他們”、“它”、“他們”。例如:

(1)有答案。漁夫給了他們壹個詳細的答案。智:指桃花源人。

(2)邊上親戚(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少助”)翻譯:親戚背叛了他。壹:指道之君。

3我精疲力盡,我過剩,我就克服。(左丘明《曹劌論辯》)翻譯:所以我們打敗了他們。支:指齊軍。

④又數刀致死。(蒲松齡《狼》)翻譯:殺死了狼。智:指狼。

⑤用雨棚蓋住。(魏學洢《核船的故事》)翻譯:蓋著用天篷樹葉做成的天篷。指的是小屋。

⑥合上就刻“山高月小,水出”。(魏學洢的“核船”)翻譯:關上窗戶。壹:是指窗戶。

2、指示代詞,相當於現代漢語的“這個”、“這個”、“那個”、“那個”等。例如:

釣魚很不壹樣。(余遠明《桃花源記》)翻譯:釣魚對這個很神奇。誌:指桃花源那壹幕。

②南陽劉子驥,高尚士也,聞之。我聽說過。誌:指桃花源。

(2)不可能破壞首席父親的山頭(列子《龔宇夷山》)翻譯:仍然不可能像首席父親那樣把山頭挖起來。

第三,作為動詞,相當於“to”、“to”、“to”:

例如:

①在田埂上翻耕。他停止耕作,去田埂上休息。

2杜少甫對周樹的任命翻譯:他在周樹就職。

③又使吳次於叢寺旁。(《史記·陳涉世家》)翻譯:去車站旁邊叢林裏的寺廟。

5.初中階段,文言文中的“知、為、和”有哪些用法?最好舉出以下初中時的用法:

關於

1,用作代詞:

妳可以為人、事、物演戲。代是第三人稱。翻譯成“他”(他們)和“它”(他們)。

比如不按照政策的方式走,吃的東西不能物盡其用,說的話卻沒有道理。妳按照政策走,妳會說:“天下沒有馬!”(《馬碩》)

2.用作助詞:

(壹)結構助詞,定語標記。用在定語和中心詞(名詞)之間,可以翻譯成“的”,有的不能翻譯。《出埃及記》:雖然我們不能視察壹個小監獄,但我們必須用感情對待它。(《曹劌辯論》)

(二)結構助詞,介詞賓語的符號。用在高級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翻譯時應省略。例:宋犯了什麽罪?(“輸”)

(3)結構助詞。主謂短語在句子中作主語、賓語或從句時,在主語和謂語之間用“之”來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不必翻譯。翻譯也可以省略。

《出埃及記》:孤裏有孔明,魚裏有水。(《隆中對》)

(4)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三個詞之間使之成為四個詞,僅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意義,翻譯時應省略。

《出埃及記》壹會兒,壹只狼走開了,壹只狗坐在前面。(狼)

3.用作動詞:可以翻譯為“去,去,到”。

例:在犁出的田埂上(陳涉家)

記憶叮當:

“得”字可以代替人的東西,“得”可以在人名之間互譯;

用作動詞“去,去,到”,用作助詞不能翻譯。

讀wéi的時候可以當動詞用,意思是做。比如妳可以當老師。——《論語》人學。——彭清端書《學記》

也意味著成為,成為。比如何琪,不是福將。——《淮南子·人間培訓》

這也意味著。比如不遠處的他,就是小。——《列子湯問二孩辯日》邀功治病。——《韓非子·余老扁鵲遇上蔡桓公》

它也意味著思考;想想吧。比如,誰對妳來說是明智的?——《列子湯問二孩辯日》

也可以做介詞,表示成為行動的發起者。比如為了群體的利益。——沈松·闊的《孟茜碧潭夥伴》首先要做的就是。——《紫同治劍赤壁之戰》

也可以做助詞,是介詞賓語的符號。例如,讓邱毅教兩個人下棋,其中壹個專心下棋,但只有邱毅聽。——《孟子學棋》

也可以做語氣詞,用在句末,用在句末表示感嘆。比如妳的人生是什麽?——《墨子失傳》

但是

A.代表並列、前進或連續的關系。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和”、“而且”、“JIU”、“然後”,其中表達並列關系時壹般不需要翻譯。

1.吐出舌頭,(沒有翻譯)兩條蟲子都吞下去了。

2.學習時的誌(當時)

3.回顧過去,然後學習新的東西

4.任重而道遠。

5.誰能用壹句話(連詞)走壹輩子?

6.落下來,收起它的胡子

7.這不是給遠方的人看的,而是給(剛)近的人看的。

8.清澈而蕩漾,但(且)不妖

9.打開窗戶看(來)

10.中年,留著胡子。

11.《飄》(無翻譯)

12.回來見上壹面。

13.余強喝了三大杯,然後沒有喝。

14.執行政策再來。

15.譚西南和(表遞進)

16.且(且)年最高。

17.得人心而(且)只含酒。

18.好的木材是美麗的和多雲的。

19.春香和酒瓶(綁在桌子上)

20.人知從太守(表承辦)

21.二泉(表承諾)明哲

22.唱歌的歌手(綁桌)

b,表示轉折,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但是”“但是”“卻”。

1.人們不知道但也不關心。

2.是給別人作弊嗎?

3.學而不思則罔。

4.但是(但是)中國很遠。

5.狼停了之後,前狼到了。

6.把泥巴給獨愛妳的蓮花,但不要染它。

7.而且(但是)快樂是無窮的。

C.表示修飾語關系。連接狀語和謂語,表示方式、手段、原因等。行為的of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地”,有時不需要翻譯。

1.現在(不翻譯)盡力馳騁五陣。

2.雜項(表面修飾、研磨)成型器

3.穿著紅色的衣服(化妝品,沒有翻譯)

4.仆人微笑著回答。

記憶叮當:

造連詞時,要區分並列、承接、轉折;

翻譯“然後”翻譯“但”,狀語修飾在頭部之後。

6.文言文主語和謂語有錯~

取消句子獨立性是指能夠獨立形成的句子不能是句子,只能是句子的成分。它的特點是在主謂結構的句子中間插入壹個“之”,使本可以成為主謂結構的句子變成壹個短語,在句子中充當各種成分。

比如強臣不如匹夫——《燭之力擊秦師》

在我年輕的時候,我還不如壹個男人。“我很強”本來可以是主謂句,這裏“我很強”是狀語。

而“公損”是壹個完整的句子,當然可以壹起用。壹般的句子結構是:主語+謂語+賓語...,文言文也是如此。不能混淆~

說理的作用:文章更有說服力,強化了議論文要表達的主題;文章在結構上更加邏輯合理,有利於表達文章的中心;增加文章的趣味性,吸引讀者

希望有用。

7.八年級語文和文言文總結中“之”字的幾個解釋和例子,急用,感謝感謝。

用作代詞。

妳可以為人、事、物演戲。代是第三人稱。翻譯成“他”(他們)和“它”(他們)。比如不按照政策的方式走,吃的東西不能物盡其用,說的話卻沒有道理。妳按照政策走,妳會說:“天下沒有馬!”(《馬碩》)

用作助詞

(壹)結構助詞,定語標記。用在定語和中心詞(名詞)之間,可以翻譯成“的”,有的不能翻譯。《出埃及記》:雖然我們不能視察壹個小監獄,但我們必須用感情對待它。(《曹劌辯論》)

(二)結構助詞,介詞賓語的符號。用在高級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翻譯時應省略。例:宋犯了什麽罪?(“輸”)

(3)結構助詞。主謂短語在句子中作主語、賓語或從句時,在主語和謂語之間用“之”來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翻譯時可以省略。《出埃及記》:獨愛蓮花,出淤泥而不染。(《胡艾蓮說》)

(4)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三個詞之間使之成為四個詞,僅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意義,翻譯時應省略。《出埃及記》壹會兒,壹只狼走開了,壹只狗坐在前面。(狼)

充當動詞

可以翻譯成“去,去,到”。例:在犁出的田埂上(陳涉家)

8.文言文中“之”字有哪些語法意義?

教材中“之”作為代詞的用法很多,如下面的“之”補充道:

1,落實政策,直面它,說:“天下沒有馬。”(《馬碩》)

2.名字是誰?山的和尚也是智慧的,不朽的。(醉翁亭)

3,因為它的領地太清晰了,妳活不了多久,但是記住了。(小石塘的故事)

4、聞水聲,如鳴其響,心樂。(小石塘的故事)

5、脫屏,壹人壹桌壹椅壹扇壹尺。(“腹語”)

6,看看吧,看看吧。(《曹劌辯論》)

從上面的例子分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之後時,“之”的用法是代詞,是它前面的動詞的賓語。

第二,“之”用作動詞

請看下面的例子:

1.我想要的南海呢?(《勸學》)

2.去揚州途中再會孟浩然

3.再會杜副都督赴蜀任職(再會杜副都督赴蜀任職)

4.試著和人壹起犁地,然後在田埂上退出。(《陳涉家族》)

通過分析上面的例子,我們知道“之”做動詞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後面通常跟壹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周樹”和“朗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中的“我”、“孟浩然”、“杜少甫”。雖然在例4中沒有直接的名字,但是很明顯陳涉在繼承中被省略了。整句應該是“有人去某處”。

第三,“之”用作助詞

“之”作為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初中大致有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看到壹個小東西,壹定要仔細審視它的質感,所以時不時會覺得有趣。(《童趣》)

(2)有余力,壹旦不能滅山壹毛,就如土石?(《愚公憶山》)

③關關雉鳩,在河洲。(《關雎》)

(4)小牢,雖不可察,必有所愛。(《曹劌辯論》)

(5)公敗者之意,只是殺臣。(“輸”)

⑥我想去五百裏之地安陵,安陵君可以答應我!(《唐菊不辱使命》)

從上面的例子分析可以看出,當“之”後的詞是名詞(如“息”、“洲”、“獄”、“意”、“地”)或名詞短語(如“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

2.“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不翻譯。

如:①很尷尬,妳不受益!(《愚公憶山》)

(2)徐公沒有妳漂亮。(《鄒忌諷刺王琦不才》)

3孩子不是魚,懂得魚的快樂?(《莊子與惠子遊濠梁》)

(4)走向世界,攻擊親人。(“得到的幫助多,失去的幫助就少”)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嶽陽樓的故事)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名詞或代詞(主語)和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是不翻譯的。

3.“之”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不翻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很少見,比如:

(1)時間久了,眼睛好像很別扭,很閑。(狼)

(2)在輟學務農的田埂上,我難過了很久。(《陳涉家族》)34566

可見,這類“之”多用於時間副詞之後,用於調音節,不作翻譯。

其實只要在學習中多思考,多總結,學習文言文並不難。

9.初中文言文常用詞的含義有哪些?1.第壹人稱代詞可以翻譯成“我”和“我們”。

如:“妳會不會生來就有憂愁?”(《捕蛇者說》)壹:而不是“我”。2.第三人稱代詞可以翻譯為“他(他們)”和“她(他們)”。

例如,“我去了趟吳。”(《勾踐滅吳》)壹:代大夫。

3.近義詞可以翻譯成“這個”。如:“蠍子之徒,不如孔子之德。”

(《世說》)壹:是這樣的。4.替代品。

如:“雀秦好晉,惟君好之。”(《燭之武退秦師》)壹:代表“闕秦以利金”。

5.替代品。比如“雖然有危機,但不再站出來的人,會讓它自然。”

(《勸學》)壹:代木。6.代表軍隊。

比如“請打孩子犯。”(《燭之力退秦師》)第壹部:秦軍。

二、結構助詞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對象的符號。

用在賓語和中心語之間,可譯為“的”,有時不譯。比如“是我的錯。”

(以燭辭秦時)1:可譯為“德”。2.介詞賓語的符號。

為了強調賓語,有時借助“之”把賓語從動詞後面帶到動詞前面。如:“福晉,有何不可?”“之”把動詞“有”的賓語推進到動詞“於和”。

3.定語後置的符號。通常,定語在古代漢語中的位置和現代漢語是壹樣的,用在中心語之前。但為了強調定語,有時放在中心語之後,有時用壹個“之”把定語和中心語連起來。

翻譯時,應在中心語之前調整後置定語。與“之”相關的屬性有兩種後置格式。

①“中心+直+定語”的格式。比如“蚯蚓相對於它們的爪牙沒有優勢,但是它們的骨骼和肌肉都很強壯……”(《勸學》)“利”和“勁”分別是頭詞“嘍啰”和“筋骨”的定語。

②“中心+之+後置定語+著”的格式。比如“壹馬可以行千裏,壹石可以通吃。”

“千裏”是“馬”的定語。4.補碼的符號。

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以翻譯成“的”。比如“古人的天地觀、山川觀、草木觀、蟲魚鳥獸觀,常有發現,都是為了自己的深思。”

(《寶蟾遊記》)第二個“之”是“德”的意思。5.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可以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翻譯時可以省略。

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①主謂短語是句子中的主語。

如:“老婆的美是我自己的,我也是私人的。”(鄒忌諷刺《齊王待訓》)②主謂短語在句中作賓語。

比如“不知道自己力量不足。”(《勾踐滅吳》)其中“力不足”在句中作為“知”的對象。

③用於復句的主謂句。比如“鄰厚,君薄。”

6.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三個詞之間,使它們組成四個詞,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沒有實際意義。如:“加滿,刃連,棄甲留兵。”

(我是為了國家)“之”用在動詞“鼓”(擊鼓)之後,沒有實際意義,只起調音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