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以前有好幾種加號,現在普遍用“+”號。
“+”源自拉丁語“et”(意為“和”)。16世紀,意大利科學家塔塔裏亞打算將意大利語單詞“più”(意為“添加”)的第壹個字母表示添加,草是“μ”,最後變成“+”。
“-”這個數字是從拉丁語“減”(意為“減”)演變而來,縮寫為m,再省略字母,就成了“-”。
也有人說酒商用“-”來表示壹桶酒賣多少錢。以後新酒倒入大桶,在“-”上加壹條豎線,表示把原來的線抹掉,從而變成“+”號。
15世紀,德國數學家魏德美正式確定“+”用作加號,“-”用作減號。
乘法器用了十幾次,現在常用兩種方式。壹個是“×”,由英國數學家奧克特於1631首次提出;壹個是“”,最早是英國數學家赫裏奧特創造的。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茨認為“×”這個符號很像拉丁字母“X”,所以反對,同意用“×”這個符號。他自己提出用“п”來表示乘法。但是這個符號現在應用到集合論上了。
18世紀,美國數學家奧德利決定用“×”作為乘法符號。他認為“×”是“+”斜著寫,是另壹種增加的象征。
“?”最初用作負號,在歐洲大陸流行已久。直到1631年,英國數學家Orkut用“:”來表示除法或比,其他人用“-”(線除外)來表示除法。後來,瑞士數學家拉哈在他的《代數》中,根據人群的產生,正式使用“∫作為除法符號。
平方根數曾經是用拉丁文“字根”(root)的第壹個和最後壹個字母組合起來表示的。17世紀初,法國數學家笛卡爾在其《幾何》中首次用“√”來表示根號。“R”是拉丁語單詞行“R”的變體,“-”是壹個封閉的行。
16世紀,法國數學家維耶特用“=”來表示兩個量之間的差別。但英國牛津大學數學與修辭學教授考爾德認為,用兩條平行且相等的直線來表示兩個數相等是最合適的,所以從1540開始就壹直用“=”這個符號。
1591年,法國數學家吠陀在《靈》中大量使用了這壹符號,並逐漸被人們所接受。17世紀,德國萊布尼茨廣泛使用“=”。他還用“?”表示相似,用“?”表示幾何中的同余。
大於號">"和小於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