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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律法規知識

有很多關於常見法律法規的知識。比如,抵押財產在抵押設立前已經出租、轉讓的,原租賃關系不受抵押的影響。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709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