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中國在特區設立了特殊的經濟政策,國家可以對壹些省市放寬婚姻法的條件,即允許這些省市的同性戀者結婚,這必然意味著鼓勵中國的廣大同性戀者移居到這些享受特殊婚姻法的城市和地區,以尋求合法婚姻。同時,國家可以有意識地加大對這些地區群眾的同性戀文明教育,營造和諧、包容、開明的社會文化氛圍。這樣,同誌們面臨的社會歧視壓力自然會小很多,生活質量也會大大提高,有利於促進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繁榮。
這些特殊政策能在中國西部的壹些地區實施嗎?這不僅緩解了我國東南地區人口過剩的現狀,也為西部引進人才找到了壹條新路。我相信,盡管條件艱苦,為了追求幸福,大多數同誌能夠願意在西部地區生活和工作。
當然,這會不會讓西部地區因為被貼上“同性戀密集”的標簽而在全國遭受壹種新型的地域歧視?這只是壹個粗淺的探討,歡迎大家發表看法。
建議國內知名大學(如北京大學、武漢大學)的法學院專家成立專門小組,起草壹份完整詳細的中國同性婚姻法案。對“同性配偶繼承”、“收養子女”、“同性重婚”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比如“夫妻壹方離家,另壹方帶領同性進入房間過夜是否違法?”我不是法學專業的,但我認為異性婚姻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和同性婚姻壹樣是對稱的、可比的。
起草壹部符合中國國情的同性婚姻法案,對於知識淵博的法律專家來說是小菜壹碟,但卻關系到中國4000萬同性戀人群的情感命運!希望有關專家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早日實現自己的歷史使命,為中國廣大同性戀者的婚姻生活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同時為推動中國社會的同性戀文明,切實改變同性戀公民的生活質量,邁出最重要、最理性、最實際的壹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