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訂婚
馬慶洲
對中國人或外國人來說,結婚是人生中的壹件大事。雖然有的人結婚繁文縟節比較多,有的人結婚簡單,但這並不影響整體的宏大繁華。而這場看似奢侈浪費的婚禮,也從壹個側面證明了中國人對婚禮的重視。
可能太復雜了,不能簡單。在某些時代、某些朝代、某些地區,有些人出於各種原因追求極簡主義的婚姻,對婚姻有時是可笑的、戲謔的。比如古代流行他用手指摸肚子結婚。在現代人看來,可能是壹種“荒謬”!
指腹婚就是父母雙方都把肚子裏的胎兒嫁出去。出:《舒威王寶興傳》:“妳將來生的,是我自己的,可以指我肚子為親人。”指父母打理婚姻。成語故事東漢初年,賈府將軍跟隨劉秀男出征北戰,在戰鬥中不幸身負重傷。光武帝劉秀傷心欲絕。當他得知賈府的妻子懷孕時,他對她說:“如果妳有壹個女兒,我的兒子將娶她。如果妳有個兒子,我女兒就嫁給他。”
指腹婚有壹定風險。如果壹方已經生了孩子,知道男孩女孩比較好,但另壹方還沒有生,不知道以後是男孩還是女孩,如果孩子都壹樣,這個“婚約”就必須解除。
所謂“指腹為婚”,不是“指指點點”的事。還有壹個小儀式,就是邀請親朋好友聚會,當眾宣布。這說明這件事是鄭重的,也是讓大家見證,防止將來有壹方“反悔”。
當然,有時候雙方父母做個約定就夠了,雙方都會遵守約定,不需要大家見證。這就是道德和信譽的力量。
看似荒誕的指腹婚在古代很流行,很多史書和文學作品都能找到這樣的例子。
李晴如真在《鏡花緣》(第56回)中寫道:當時九皇子懷上了羅老爺,如果生下公主,願意和羅老爺繼續之前的婚姻。
舊的婚姻習俗。在全國廣大地區流行。有的地方,有人怕男女長大後互不相認,或者壹方不守信用,就把裙子剪成兩段,每壹段都作為憑證,稱為“指腹剪”或“指腹剪”。統治者有時禁止,但沒有實際效果。
《舒威王寶興傳》:“夏之妻,之女也。當初寶興的母親和她的遠房妻子懷孕,郝說:‘妳們以後要的是我自己生的,可以指腹為親。《元史·刑法二》:“凡議婚之男女,若決斷指尖,皆禁之。”【元】關漢卿《飛逸夢》第壹折:“我兩家手指成親,後來我家生了壹個女兒,叫郭襄,今年十七歲;他家弄了個叫慶安的小廝,現在窮了。”[清]俞樾《遊臺仙堂筆記·衢州賦翁》:“懷時嫁某指,今女兒已長大,宜嫁之。"
據史書記載,賈府嘗劉秀襲青牛犢,取石為先,所向披靡,拜吳金為左將軍。劉秀文聽說賈府的妻子懷孕了,就聲稱要把自己的孩子嫁給賈府未出世的孩子,以堅定自己的野心。這應該是結婚的早指肚。
這種婚俗在古代小說戲曲中經常被提及。鄭光祖《倩女幽魂》裏的話劇《楔子》裏,老太太叫女兒“倩娘,大十七歲。子針指的是女工,吃飯喝茶,什麽都幹。我已故的丈夫在日本的時候,曾經和王同誌結過婚。”因此,她幾次給王宓寫信,讓同知的兒子王文舉來“這門親事”。有了這個事先聯姻的同盟,王文舉不遠千裏去張復探親。但老太太以不招白娘子做丈夫為名,強迫文菊去北京考試,正好拆散了壹對恩愛夫妻。李昌齊的《剪燈筆記》(第五卷)和《賈雲華的重生》(賈雲華的故事)講述了學者彭維在杭遊學並離開的故事。他的母親彭羚拜訪了賈平章夫人並寫了壹封信。“我出生和退休的時候,私拆了我的印章。當我第壹次知道我沒有出生的時候,我媽和他約好了,很欣慰。”信中寫道:“首先想到的是和丈夫講和參政。官雖是朋友,情卻是兄弟;我的妃子,和泰夫人,算是她的妹妹。因為懷孕,各自發了誓。我老婆嘗韓光武與賈府的故事,指著我的肚子說:‘生孩子,我女兒就嫁給她;生個女兒,兒子來帶。之後,上天開了他的心,天作之合,慶壹瓦之生,寒而甘之。今天孩子加冕,賢惠之女見諒。如果他們沒有訂婚,他們願意發誓。“兩家關系密切,他們訂婚是為了重溫舊情。而且他們還立下誓言,下定決心,表示絕不破壞聯盟。
淩_《二刻驚》卷三十《寡婦出嫁,韓秀才贖子》初說:“州朝年間,陜西安有壹易戶,隨侍衛入京。同鎮有個朱公蔔,相與最好。兩個妻子都懷孕了。萬元戶和工信部偶爾在朋友家同桌。——說到這,對婚姻指指點點兩下就完事了。按照習俗,我們會把襯衫剪下來互相藏起來,寫下合同。"契約上寫著:"朱衣兩姓,情斷,兩家長玉。勝者成婚,百年和諧。那些支持聯盟的人已經厭倦了。"
可見,在古代,絕不是“個案”。
指腹婚在古代被認為是壹種陋習,延續了很久。元代立法禁止《元史刑法二》家庭婚姻,規定“凡議婚男女,若斷其指尖者禁止”,但屢禁不止。
有很多潛在的不確定因素,比如孩子在十幾年的成長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疾病和災難,也可能會死亡或殘疾:有的很醜,有的很帥。而且在十幾年的發展過程中,兩家的交情、地位、經濟不可能不變,有的衰落了,有的發展了;有人升官發財,有人淪為階下囚。
這種地位的差距讓“婚姻”難以締結,很多“愛情”悲劇就是這樣發生的!
婚姻習俗
(2)早婚
⑶童養媳
(4)更換親屬
(5)買賣婚姻
(6)壹夫多妻制和壹妻多夫制
(7)招贅
(8)表親禁忌
(9)尹的親屬
肚子裏結婚是什麽意思?它的歷史是怎樣的?楊鐵心說:“如果我們的孩子都是男孩,就讓他們做兄弟;如果都是女兒,就讓她們做姐妹吧。”郭嘯天搶著說,“如果他們是壹男壹女,就讓他們做夫妻吧。”
金庸武俠小說博大精深,不僅引人入勝的故事,還涉及許多古代文化習俗。在他的小說《射雕英雄傳》的開頭,郭靖和楊康還沒有出生,他們的父親郭嘯天和楊鐵心約定,如果他們都是男孩,他們就成為兄弟,如果他們都是女孩,他們就成為姐妹,壹男壹女就成為夫妻,這涉及到壹種古老的婚姻形式。
指腹婚是古代壹種新的婚姻形式,在壹些文學作品中經常見到,但指腹婚到底是什麽,它的歷史是怎樣的?生活在現代的人大多不知道,所以筆者就說說那些指腹為婚的事。
指腹婚,又稱“胎兒婚”,是指兩個家庭主婦同時懷孕,孩子還在母親子宮裏孕育,父母雙方以指腹為婚相遇。如果壹男壹女出生,成年後成為夫妻。手指肚結婚時,雙方經常會把兩個家庭主婦的裙子剪下來留作紀念。所以指腹婚也叫“剪裙”或“剪裙”。
指腹婚壹般發生在朋友或親戚之間。為了加強親戚或友誼,世代交朋友,把未出生的孩子的婚姻作為籌碼。當然,也有壹些名門望族,為了追求浪漫和優雅,在母親的子宮裏拿孩子的婚姻玩著優雅的遊戲,隨意為婚姻立兩個姓氏。
還有壹種特殊情況是指腹為婚,即古代重男輕女,民間有些家庭沒有孩子。他們希望有壹個兒子來傳宗接代,所以他們“指花等待他們的孩子出生”,也指腹為婚,俗稱期待郎的婚姻。
指腹婚姻的歷史和原因
指腹婚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它的出現可以追溯到東漢時期。據《後漢書·賈府傳》記載,賈府在河北鎮壓農民起義軍時負傷。傷勢非常嚴重,他有生命危險。為了讓賈府放心,光武帝答應:“聽說他老婆懷孕了,我生個女兒娶她,生個男人娶她,讓她不愁老婆。”
此指腹為婚,不過是光武帝對傑出功臣的安撫。後來逐漸在民間流傳,演變成壹種習俗,在南北朝時期非常流行。
據《梁書魏芳傳》記載,魏芳和張呂在南朝時是好朋友,兩人的妃子都懷孕了,於是指手畫腳地結了婚。後來,張率在兒女年幼時就去世了,但魏方仍念念不忘朋友舊情,供養未亡兒女,並不時提供錢物。
後來魏芳做了徐州刺史。很多貴族的兒子提出結婚,魏芳不同意,說“我不破故人”,讓兒子娶張的女兒,把女兒嫁給張的兒子。當時大家都誇魏芳不忘故人,信守承諾。
南朝如此,北朝也是如此。崔浩是北魏的壹個名門望族。他把兩個女兒分別嫁給了王會龍和呂條。當兩個女兒懷孕的時候,崔浩對她們說:“妳們將來所擁有的壹切都將來自於我,所以妳們可以把自己的肚子稱為親人。”
後來,王會龍的妻子崔氏生下王寶興,並娶了陸的女兒,她是和他姑姑所生。結婚的時候,崔浩親手寫了壹份結婚文書給孫子孫女證婚,並對前來祝賀的賓客們說:“這個家庭儀式要盡可能的美好!”
唐宋以後,指腹婚的習俗壹直在民間流行,但其弊端也開始顯露出來,引起了許多有識之士的反對,但並未引起人們的重視,壹些文人甚至將其視為壹種高雅的遊戲。
到了元代,法律開始制止這種習俗。比如《總規》中記載:“經中書署約定,男女以指尖相點,上衣相剪,即可成親。沒有固定的結婚文書,很難結婚。以後會禁止的。”《元史·刑法誌》記載:“男女議婚,有指腹者,禁之。”
明清兩代的法律也是禁止的。如《明會典》記載洪武年間的法令:“正時禁止男女通婚,或並行禁止有指尖者,斷其衫。”
但由於在民間流傳已久,很難壹下子糾正過來。所以壹直被禁止,直到近代,指腹婚的現象在社會上仍時有耳聞,並沒有因為禁令而消失。
很多少數民族也流行指腹婚。如《大金國之婚》壹書記載:“晉人舊俗多指腹為婚,長,雖異,不可尷尬。”中國東北的哈薩克族和鄂倫春族經常以指腹婚的方式通婚下壹代。
指腹婚姻的社會弊端
宋代司馬光明確指出其弊端:“其長處,或腐敗無賴,或有惡病,或家貧家寒,或尚在服喪,或遠離官職,故失信。快牢裏打官司的人多了去了!”
他們結婚的時候,父母意氣相投,非常幸福,但未來有很多不確定性。沒有人知道孩子們長大後會是什麽樣子,他們是否健康,他們的行為是否正確,他們的門戶是否仍然壹樣,等等。所以造成了很多離婚官司,甚至導致人生悲劇,這在歷史上是有記載的。
清代著名詩人袁枚的妹妹袁,因“指腹為婚”而深受傷害,袁枚寫了許多悼念文章。袁從小就結了婚,被嫁到了高家。她出身書香門第,讀了很多詩,很有才華,但高的兒子長大後卻成了流氓。
高家的,又幾次試圖解除婚約,但堅守貞節觀念而拒絕了袁。後來她嫁到高家被丈夫虐待,卻壹直忍痛割愛。直到丈夫賭輸了,要替她還債,她才不得不回歸家庭,不到40歲就抑郁而死。
指腹為婚是什麽意思?“指腹是中國古代壹種特殊的婚姻形式。所謂“指腹婚”,是指孩子還在媽媽肚子裏,父母就把指腹給他們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