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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註釋系統的註釋規範

1.當作者的名字在句子中自然出現時,給出作者的姓氏和出版年份,並將出版年份放在括號中。例如,在最近的壹項研究中,哈維(1993)認為...

2.當作者的名字沒有自然出現在句子中時,姓氏和出版年份放在括號中,例如最近的壹項研究(Harvey,1993)表明,

3.被引作者在同壹年出版了兩本以上的書或兩篇論文,用a.b.c等小寫字母區分,放在年份之後,如Johnson (1989a)討論的主題。

如果引用的作品中有兩個作者,則應同時給出兩個作者的姓氏,如Matthews和Jones (1992)曾提出,

如果有三個以上的作者,只給出第壹作者的姓,然後用斜體寫et al,比如Wilson et al. (1993)斷定,

6.如果在文中直接引用其他作者的話,也就是照抄原話,而且引用不超過兩行,可以直接插入正文,用引號把它和正文分開。英文稿件可以用單引號,也可以用雙引號,只要全文壹致即可。還要在適當的地方寫上作者的姓氏、出版年份和頁碼。例如,艾奇遜(1981)指出,語言是會發生變化的,並不是由“不相關的草率、懶惰或無知”造成的(p 16)。當直接引用的原文字數在三行以上,有的更精確地規定引文在30字以上時,[2]引文必須與正文另隔壹行空格,左縮進,縮小字號或改變字體,不加引號,引文末尾要用括號括起頁碼。舉個例子,

潘恩等人(1983)補充道,好的贊美遵循“如果-那麽”法則:

“如果-那麽規則”指出,如果學生正在做妳想要的事情

鼓勵——您希望看到學生再次做或正在做的事情

更經常地在未來(如果妳確定那是學生

正在做)——然後(也只有那時)妳應該為此表揚學生(第46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