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末法時代是什麽時候?
從2600年前的釋迦牟尼佛時代算起:佛法500年;象法1000年;最後壹個法律是10000年,之後進入“法律滅絕”時代。宋代以後,中國進入“末法時代”。在這個時代,佛教的真諦逐漸被誤解,逐漸“世俗化”和“淺薄化”。——以下摘自佛教大辭典:就像上壹次壹樣,就像最後三個小時壹樣。即教學方法發生了三個階段的變化:對、象、末。據《大乘同性經卷》和《大乘圓寂林章卷》記載,有三次:(1)如來滅後,教法能活於世間,按教法修行,稱為薩摩。(2)雖有教法和修行者,但大多不能開花結果,稱為象法(凡·薩德爾馬·-pratiru^paka,象,意為相似)。(3)佛法已傳世。人雖有自然教法,卻不能修行出結果,這就是所謂的末世薩德爾法——內觀。但《法華軒論》發表已有十年,對正與象的區別有多種不同看法,即:(1)佛在世時為正法,滅時為象法。(2)沒有不同部門的時代是正確的法律,不同部門相繼出現的時代是形象的法律。(3)得道者多的時代是正法,得道者少的時代是象法。(4)佛法未斷的時代,就是佛法。實在法已經被打破的時代是形象法。(五)惡法是正法,惡法是象法。(6)2000年是正統法,壹萬年變成象法。(7)諸菩薩見如來佛法無起伏,常見諸佛,則壹萬兩甚至萬物皆是佛法,二代人見佛法有起伏,故有正象之別。至於三時的時限,各種經典說法不壹:(1)根據聖賢劫經說,大乘三居懺悔經,佛法五百年,象法五百年。(2)根據中觀的量疏、凈土群量疑的理論,佛法有壹千年,象法有壹千年。(3)根據《大方等大經》在56卷,《摩耶經》在56卷之下,南越寺法師發願,佛法有500年歷史,法身像有1000年歷史的理論。(4)根據《悲華經》第七卷、《大乘悲華經》第五卷,佛法有壹千年,象法有五百年。關於末法的時限,經典上說大致是末法的壹萬年。但依照善知識法《內觀沙》第十八卷所舉之例,將佛法千年後尚有壹萬年之說,解釋為前五千年如法之時,後五千年為法終之時。據《大方大集》卷五十五引“五百年”說,即把佛陀圓寂後的二千五百年分為五個五百年,依次為解脫、禪定、聽道、建寺、鬥法五個時期。五期之後,雖有剃去胡須穿袍之人,斷戒不及法。此外,佛陀住在涅槃的佛法中,在佛法的千年中,壹百年為壹個時期,分為十個固期,即聖法、寂、正行、遠、法意、法教、益修、善爭、業、劇論。《壇經》第三卷在佛法五百年中,也分為五固期:解脫期、決心期、持戒期、多學期、布施期。這兩部經典的說法和之前的大吉經典差不多。據此,《大吉經》的‘五五百年’說法也可能指向法在世的事實。但根據《晏殊演義》第二卷華嚴經註,“五百年”分為三期,即前兩個五百年為佛法,第三、四個五百年為佛法,後五百年為壹萬年佛法的前五百年。1833年,因為壹個女人出家,毗婆沙的《佛教論》卷本減少了500年。所以把第壹個五百年解脫和堅定作為佛教時期,第二個五百年禪定和堅定作為佛教時期,最後三個五百年作為佛教時期。此外,在羅氏和翻譯的《王人經》中,由於引用時限的語義不明,對智毅、、甄珍等老師的評價也不盡相同。或者說,經所說的是另壹種“三論”,即80年(或50年)為正期,800年(或500年)為象期,8000年(或5000年)為終期。關於我國各種老師的不同意見,據《盛十年詳卷》記載,精英會、道綽會、法會、賢壽等老師說,佛法修行了五百年;南山、梁青、靈芝和其他老師說佛法已經修行了壹千年。凈土宗被稱為聖門諸教,三年後逐漸衰落,但凈土宗逐漸興盛,末法壹萬年後仍能在世間活壹百年。另壹方面,就三時修持的結果而言,當有正法時,能成就戒,稱為戒成;修行佛法時,能達到,稱為禪成;佛法終了,只有凈土學佛,才能成就,這叫凈成。【雜阿迦瑪卷三十二、雜阿含卷六、十念法卷四十九、王人經合卷壹、安樂吉卷壹、法華宣贊卷五、法華義卷五、大藏法卷十二、末法燈與錄】(參考‘五百年’1065)佛法(1)梵文sad-dharma。指的是真正的法律。也就是佛陀所說的教法。又稱白法(梵天/烏克拉-達摩),清凈法,或妙法。壹切符合佛法的法門,都叫佛法,比如遙不可及的佛法,大菩薩的佛法。根據183年大丕婆沙《論》卷,如來佛法有別於世俗、正法,世俗佛法是指名句文身,即經典之論;勝義原則是指聖道,即根、勁、感支、道支無漏。他還認為佛法的本體有兩種:教和證;教正法是指佛教三藏理論;三十七級菩提法才是正道。換句話說,教正法是世俗正法之體,證正法是勝義正法之體。【雜阿迦瑪卷25,加個阿迦瑪卷48,勝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雜阿彌陀佛心學卷10,大智慧卷34】喜歡梵文saddharma-pratiru^paka.三個小時的第二次。因為類似於佛法的教法,所以叫形象。佛陀圓寂後,根據其教法的運行,可分為正法、象法、末法三個時期。鏡像法是鏡像法的簡稱。這壹時期,只有老師和修行者,而缺乏證據的人。梵文的Saddharma-vipralopa。佛法滅絕的意義。指佛教衰落的時代。與“末世論”和“最後壹代”同義。這是壹個積極的,形象和最後三個小時。教學方法有三個時期的變化:正統的方法,形象的方法和最終的方法。《袁遺林張》六卷《大乘法》以教(教法)、練(練)、證(證果)充分與否為理論基礎,配以義、象、終理論。據說如來死後,教法留在世間,按教法修行,即能證果,稱為佛法。雖有教法,有修行者,卻不能結出果實,稱為象法(象,意為相似)。教法傳世,人雖掌握了教法,卻練不出果,稱為末法。世界末日就叫世界末日。末法時代,佛教佛法沒落,僧風混亂。情況大約如《法源經》朱琳卷98‘五亂部’(1005年)所載:‘佛祖涅槃後,應有五亂,其中壹亂來諸僧白衣學法,為世間之亂之壹。二人正坐白衣僧下,二世大亂。和尚的三觀是不堪的,白的是至高無上的,是天下第三亂。四魔,即比丘,自生至今,以為世間真理為真,佛典不明,信以為真,天下大亂。五人應來比丘養妻養奴,以治其命,但不接受佛法,天下大亂。“關於三個小時的時限,有不同的意見。有人說佛法自佛滅五百年,如佛法千年;或者說末法時期是正法、象法壹千年以後,這個時期壹萬年以後,佛法就滅了;或者說佛法有壹千年,像佛法和末法各有五千年。但是,縱觀各種經典的理論,大多以末法為壹萬年。【雜阿迦瑪卷25,卷32,佛涅槃憶經,大乘經卷302有不良功德,大乘同性經卷,Hokkekyo安樂行品,八十華嚴卷45,佛法絕滅經,無量壽經卷】(見‘如是終’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