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魏晉南北朝時,掌管地方軍政的官員,常加守節、守節或假節的頭銜。制造節日,讓中級以下的官員可以被殺;老實的話,沒有官職就殺人;妳要殺死那些在假期違反軍令的人。《後漢書·袁術傳》:“入長安,欲助結之,故封左將軍為節度,立楊宅侯。“晉書。官方記載:“舉行祭典,要殺不到兩千石;如果是軍事,可以和守節殺人壹樣沒有官職;只有軍隊才能殺死那些違反軍令的人。“周樹。《泉企傳》:“孝昌初期,加龍翔將軍、假節等將軍鎮守洛州,以探商洛郡守。“到了隋唐時期,守節、假節已名存實亡,但擔任刺史、太守時仍普遍稱之為假節。
班固< & lt《蘇武傳> 》;自從吳下海,吃不飽,就挖野鼠吃。張寒節日牧羊人,躺下來鍛煉,節日正在降臨。
蘇軾的《江城子》。《密州狩獵》包括:馮唐何時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