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主體包括:
1.會計主體是能夠主動認識和改造會計客體的“會計人”。
2、是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企業)。
3、是為服務單位的會計工作。
4、指資金和業務獨立運作,單獨核算的單位。
二、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所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是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所采取的立場和在空間上的定義。會計主體可以是企業或由多個企業組成的集團公司,也可以是法人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