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交管理處發布《關於恢復市區出租車運營的通知》,要求出租車公司(含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統籌考慮疫情防控和運輸保障服務,嚴格制定和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利用網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疫情防控知識教育。
調查駕駛員最近(14天內)的活動。嚴禁不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駕駛員上崗參與作業。恢復營運的出租汽車(含網約車)應當保證營運證件齊全有效,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載設施設備正常。應配備消毒劑、紙巾、含酒精濕巾、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乘客乘坐出租車(含網約車)前,應確保無新冠肺炎疑似癥狀,佩戴口罩後排乘坐,並掃描車輛疫情防控二維碼登記乘客信息,以備相關部門查詢。
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嚴格依法保障乘客信息安全;盡量用非現金支付方式支付車費。乘客拒絕配合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包括網約車)不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