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紀念?
什麽是紀念?清代國家文獻體系中上升最高的文獻是奏折。
奏折年代及來源:清朝(主要是明朝)以前,最高上行的文書形式是隸書,可用於己事、陳政事、祭典、肅貪、肅謬,特點是無公章。京內外例行呈獻給皇家觀眾的題書,其特點是官印固定格式,每壹行12行,每行20字,並列18字。揭帖,有秘密表演,有獲獎證書的地方叫揭帖,特點是蓋公章。三者的區別在於,前者沒有公章,後兩者有公章。
清初用明制寫筆記、題名、貼紙。隨著清王朝的建立,清初軍政繁忙,緊急、機密的事項拋棄了題書的固定格式,無官印,格式不拘,詳細直接,皇帝可以手批,形成了文書制度的變化,在集、呈、貼、題書形式的基礎上,成為清朝的奏折。直觀上和揭貼差不多,有褶皺,但沒有公章。這座紀念碑最早出現在康熙時期,壹直使用到清朝宣彤去世。
訴狀的範圍和內容
康熙朝只有少數高官有記皇位的權力,只有百余人。雍正朝為了擴大耳目,有權上奏者達千余人,逐漸形成了四品以上有資格上奏的高官。例如,戊戌變法期間的譚嗣同、康、、梁啟超等。授予張靜軍機正司的稱號,以便直接呈獻給光緒皇帝。
奏折的內容包括文字和事件,即中央和地方政府、經濟、軍事、文學的壹切日常的、突發的事務和事件都必須報道;對策,即中央和地方官員對日常和突發事務、事件的看法、意見和方法;介紹,也就是打聽等。
奏折的形式壹般是普通的紙張,印章和底部是對折的,所以稱之為奏折。
雍正時,黃絹用於奏折,浪費可惜。因此,用普通紙代替“材料困難”是可能的。請折上黃絹封面,紅黃紙祝賀的桌子,“以示莊嚴。”
紀念文物及其收藏價值
紀念檔案是最直接的原始歷史文獻。由於奏折多為秘密,存檔後壹般人很難看到。
紀念收藏可以分為兩個方面,壹是官方收藏,二是民間收藏。在清代,奏折分為內閣圖書館和總圖圖書館存放的軍事檔案。軍事檔案黴爛,古物南運臺灣省。大部分在北京故宮博物院,屬於中國第壹歷史檔案館。故宮午門東側的文華殿南面有兩個檔案室,稱為內閣檔案室。康熙九年,清政府開始在故宮的內閣金庫中存放檔案,包括詔書、朝臣奏折、朱批詔書、實錄、聖訓、教規、居祝筆記和殿試試卷等。,他們的總數無法進行檢查。
目前中國第壹歷史檔案館有各類檔案900萬件,其余中國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臺北故宮博物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歷史語言研究所)也有不同數量的奏折。
民間奏折的收藏主要來源於明朝永樂至萬歷年間的檔案,由北洋曹錕在1922年以廢紙的名義出售。同年不久,包括清順治至宣彤時期在內的約8000麻袋檔案被再次出售。這些檔案壹部分散落民間,其余大部分由羅振宇通過和包購得。現在民間流傳的奏折大多出自這“8000麻袋”。
總之,清朝形成了壹套獨特的最高升文書——奏折制度,在200多年後為後人留下了豐富的檔案遺產,具有極高的文獻研究、文物保存和市場收藏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