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官方選拔人才的制度,壹般是血緣世襲,宗族壟斷。漢代的檢點制度是地方督撫在其管轄範圍內隨時考察選拔人才並向上級或中央推薦,經過試用和考核後再任命官員。
學者應該被提升。原則上允許他們報名,不必部長或縣長特別推薦。這是科舉制度最重要的特點,也是與科舉制度最根本的區別。
擴展數據:
科舉考試前的人才選拔;
春秋以前沒有專門的人才選拔方式,社會底層的有識之士除非有大機遇,否則絕不會有事業。這壹時期實行“石清實錄”,類似於古代皇帝的世襲制度。父親的官位由兒子繼承,不管他傻不傻,位子都是他的。到了戰國時期,這種制度逐漸被廢除。
秦始皇以武力統壹大海,各種制度被重新定義。秦代的選官制度與建國有很大關系。“為官之道,必先開疆拓土,克敵制勝”,意思是說為官之道,就是開疆拓土,打勝仗。
這是秦朝最重要的人才選拔制度,重視大臣的軍事成就,重文輕武。因此,在秦朝,如果妳想當官,妳必須砍掉敵人的頭,這也是秦軍勇敢戰鬥的原因之壹。
漢代的人才選拔制度更加完善,改善了秦朝文武不均衡的狀況。考察、招聘、免職、推薦、考試、任用、招聘等多種方式並存,人才選拔權逐步轉移到中央,但依然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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