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是對立的,它們構成了真理發展過程中壹對辯證性質的哲學範疇。理解和運用有兩種方式:壹種是指真理具有兩種普遍屬性:絕對性和相對性;另壹種是指兩種不同類型的真理;“完整”和“永恒”意義上的真理是絕對真理;近似和相對意義上的真理是相對真理,通常指的是前者的意思。
真理的絕對性是指真理的無條件性和無限性,即任何真理都包含客觀內容,體現了人類思維的至高無上性;真理的相對性是指真理的條件性和有限性,即人們在壹定條件下對世界的正確認識是具體的、近似的。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的區分,既有確定性,也有不確定性。它們在人類認識過程中相互聯系、相互轉化。否認真理的相對性會導致絕對主義;否認真理的絕對性,就會走向相對主義。
真理絕對性的解釋
真理的絕對性有兩層含義:任何真理都標誌著主觀與客觀的符合,它包含著獨立於人及其意誌的客觀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承認客觀真理也就承認了真理的絕對性。;人類的認識從本質上來說,是能夠正確認識無限發展的物質世界的,認識的每前進壹步都是對無限發展的世界的逼近,這也是絕對的、無條件的。
同時,真理的相對性意味著人們對客觀過程及其發展規律的正確認識在壹定條件下總是有限的、不完全的。從整個客觀世界來看,人的認識只是對物質世界及其屬性的某壹領域、某壹側面的正確認識,所以是有條件的、相對的;任何對真理的認識都只是對對象在壹定程度和層次上的近似正確反映,所以是相對的。
真理是具體的:真理不是抽象的,任何真理既是客觀真理,又是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的具體統壹;真理是有條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對象、範圍和條件。如果超出了這壹具體規定,真理就會變成謬誤。真理是壹個過程,它把真理看作是壹種從主體到客體、從主觀到客觀的無止境的接近,而不是壹種壹旦達到就永遠不會改變的靜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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